市民注意啦!海口市价调办喊你来领退款

  海口清退停征后,多收取价格调节基金243.6万元未完成退付

  @市民,海口价调办喊你来领退款

  11月14日,商报记者从海口物价局获悉,按照海口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取消、停征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于2016年10月开始对停征后多收取的价格调节基金进行清退。截止2017年11月9日,已受理退款申请378笔,退款金额33.38万元,因部分缴款人未能及时看到新闻媒体的报导、电话变更无法联系及迟迟不来办理等原因,仍有243.6万元未完成退付,其中商品房交易缴纳价调基金92.64万元。

  2016年1月2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6年2月1日起停征价格调节基金,2016年1月29日国家财政部印发《关于取消、停征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2月15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取消、停征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2月24日,海南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取消、停征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海口市收到停征价格调节基金的正式文件已过了规定停征时间。

  2016年2月15日,在没收到国家和省的停征价格调节基金文件之前,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已电话通知各基金代征点停征价格调节基金,但仍造成2月1日后出现代征价格调节基金的情况。2月1日-15日多收价格调节基金276.98万元,合计3692笔。

  截止2017年11月9日,海口市价调办已受理退款申请378笔,退款金额33.38万元,因部分缴款人未能及时看到新闻媒体的报导、电话变更无法联系及迟迟不来办理等原因,仍有243.6万元未完成退付,其中商品房交易缴纳价调基金92.64万元。

  市价调办主要通过拨打电话的方式通知缴款人前来办理退款,并通过媒体刊登退款通知。为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市价调办于2017年10月20日、23日和24日分别在媒体刊登通知,要求各缴款人于2017年12月1日前办理退款手续,逾期不办理将剩余价格调节基金上缴海口市财政国库。

责任编辑:甘晨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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