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11月17日讯(记者何慧蓉通讯员王金波唐彩荣)海口24岁的女子小倩(化名)在知道男友纪某有家室后,毅然提出分手。纪某不同意,双方产生纠纷,纪某持刀划伤侯某的脸。近日,海口琼山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纪某有期徒刑1年9个月,并赔偿小倩17122.51元。
纪某比小倩大2岁,是海南屯昌人。与纪某谈恋爱时,小倩并不知道纪某已经结婚。在知道纪某已经有家室后,小倩提出分手,但纪某仍继续纠缠,双方产生纠纷。
2017年2月15日22时40分许,被告人纪某购买了一把水果刀于当日23时许来到小倩上班的服装店门口处,持水果刀将小倩的脸部割伤。随后公安民警将纪某抓获,并当场缴获作案工具水果刀一把。
责任编辑:王平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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