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19日  星期五
  您当前的位置 : 南海网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中国动态
字号:

青海出台食品生产经营“红黑名单”管理制度

来源:新华网 作者:王大千、王鹏 时间:2017-11-19 08:37:59

  新华社西宁11月19日电(记者王大千、王鹏)记者从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经营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青海省出台了食品生产经营领域“红黑名单”管理制度,促进相关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青海省食药监局食品流通消费监管处处长安笑宇介绍,制度规定对受到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惩戒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等失信行为的企业,将列入失信企业“黑名单”。列入“黑名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除依法行政处罚外,还将被重点监管,限制其在规定期间不得再次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黑名单”录入信用青海信息系统,实施部门联合惩戒。

  与此同时,青海建立守信“红名单”鼓励企业守护食品安全,对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连续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且获得过食品质量、食品安全等方面荣誉和获得食品安全控制、质量管理等体系认证并能持续执行落实的企业将被列入“红名单”,享受相关奖励措施。

  安笑宇说,列入“黑名单”的管理期限为1至3年,其中严重失信为3年,较重失信为2年,一般失信为1年。列入“红名单”的管理期限为1年。“红黑名单”都将通过各级食药监管门户网站向全社会公示。

 
责任编辑:王海岚
南海网24小时新闻报料热线966123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南海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南海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热度点击
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1999-2020 电话:(86)0898-66810806  传真:0898-66810545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9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