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拟调整道路旅游客运价格 小型车最高日租金1170元

  我省拟调整道路旅游客运价格,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小型客车最高日租金拟低于1200元

  南国都市报11月21日讯(记者王子遥)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随着我省道路旅游客运企业的发展和客运价格机制改革的深入,省物价局日前拟对我省道路旅游客运价格进行调整,并面向企业及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据介绍,本次道路旅游客运价格将此前的政府指导价调整为实行最高限价管理,道路旅游客运经营者可在最高限价内自行灵活确定具体价格。

  据了解,此前我省现行道路旅游客运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于2012年正式核定后执行至今。而随着我省近年来旅游产业持续发展及企业人工、燃油、维护保养等成本持续增加,企业实际运营逐渐困难,经营者普遍要求适当调整标准。目前,我省共有11家道路旅游客运企业,运输车辆达到2000余台,已基本具备放开部分价格管理,进行充分竞争的市场条件,本次价格调整将促使我省道路旅游客运价格走向市场化。

  省物价部门表示,有意见反映需求的企业及消费者可于11月27日上午12:00前将意见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传真为:65201590,邮箱为:hnsfgl@163.com。

  说明:

  1、以上价格为旅游团队客运最高限价,经营者可在最高限价幅度内确定具体价格,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从事道路旅游客运经营。单座位价格为团队包车价格除以座位数量。

  2、旅游汽车团队客运价格按日均里程250公里核算,日均里程超250公里时,按:该车1天价格÷250计算超程每公里单价(注3天团按日均270公里计算);空驶费计算按:该车1天价格÷250÷2×空驶里程数;驾驶员每日工作时间在6点前(或21点后)的,按每提前(或延长)1小时,承租方另付超时劳务费20元/小时,接送机除外,当天接送机不收接送机费用。

  3、有半天行程的按日运费的60%计费。

  4、用车超过三天整数的,4天团按:1天单价×4×98%;5天团按:1天单价×5×97%;6天团按:1天单价×6×96%;7天团按:1天单价×7×94%;8天团按:1天单价×8×92%。

责任编辑:张红霞
  • 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信公众号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博

    用微博扫一扫

海南社会

社会民生包罗万象 进入栏目
栏目推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技术服务 |  法律声明 |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1999-2022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9楼 电话:(86)0898-66810806  传真:0898-66810545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96612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nhwwljb@163.com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06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10828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琼字00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琼B2-2008008 广告经营许可证:460000100120 琼公网监备号:46010602000273号
南海网备案号 琼ICP备09005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