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老赖”任性霸占土地 法院强制执行

  “老赖”任性霸占土地法院强制执行

  南国都市报11月21日讯(记者王天宇 通讯员张清王继君) 21日上午,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了一宗土地使用权益转让合同纠纷案,顺利将19.78亩土地交付给申请执行人,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09年7月31日,三亚市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的法定代表人王某朋将其承包的19.78亩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益转让给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王某朋得到了部分补偿款后却未按期搬离清场。2011年1月18日,三亚城郊法院判决王某朋20日内撤离清场并立案执行。

  执行过程中,王某朋主动搬离,但案外人即涉案土地实际占用人三亚新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以下简称新安驾校)认为本案的执行侵害了其合法权益。经三亚两级法院审理,其诉讼请求均被驳回。虽经三亚城郊法院多次公告通知搬离,但新安驾校一直拒不离场。

  今年11月21日,三亚城郊法院决定对本案予以强制清场,11时30分,执行现场部分建筑已经拆除完毕,其余建筑物的拆迁工作由双方自行协商处理。

责任编辑:张红霞
  • 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信公众号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博

    用微博扫一扫

海南社会

社会民生包罗万象 进入栏目
栏目推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技术服务 |  法律声明 |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1999-2022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9楼 电话:(86)0898-66810806  传真:0898-66810545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96612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nhwwljb@163.com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06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10828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琼字00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琼B2-2008008 广告经营许可证:460000100120 琼公网监备号:46010602000273号
南海网备案号 琼ICP备09005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