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拒执行的“老赖”动真格应成常态

  23日上午,昌江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拒执罪,昌江某合作社法人代表施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据悉,涉案合作社对法院判决的百万工程款拒不支付,还将被法院查封的部分土地出租,致使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无法执行。(11月24日南海网)>>>相关新闻《昌江男子拒付100余万元工程款 拒不执行被判2年有期徒刑》

  面对法院判决及查封的270亩土地,施某不为所动,反而将查封的土地中的部分土地及地上的瓜菜设施大棚出租给他人,将部分土地用于种植作物,所得租金收益拒绝上缴法院,恶意规避执行。更甚者,即使是在法院依法对其采取拘留处罚的情况下,施某依然我行我素。

  不得不说,在施某眼里,法律形同虚设,对法院作出的惩处更是视若无睹。施某的拒执行,严重挑战了法律底线。对于施某的屡屡拒执行,恶意规避执行,法院最终作出有期徒刑2年的判决,无疑是法律正义的应有之义,彰显了法律的严厉。

  从报道看,早在2014年7月,法院就已判决昌江某合作社支付工程款及违约金,此后海南二中院也于2014年11月作出终审判决。可是,为何三年里“老赖”还能变本加厉,拒绝执行?

  应该说,对于“老赖”,我们并不缺动真格的办法。比如,日前,《南国都市报》报道,文昌市人民法院文教法庭的法官18日晚雷霆出击,夜袭“老赖”张某在海口的豪宅,顺利执结了三宗恶意拖欠民工工资的案件。这个案例,充分体现了法院对“老赖”动真格的姿态,彰显了法律公平正义,看完让人十分解气。

  那么,昌江施某之所以无视法律、无视判决,悍然对法院查封的土地出租,无视被拖欠者的权益,是不是因为“动真格”来得有些晚,使得施某忘记了法律的正义?或许,对于这起历时多年的“老赖”案,我们需要的不只是欢呼,更应有反思。

  “老赖”之所以屡屡敢于挑战法律底线,敢于藐视法律正义,是不是因为我们的动真格力度不够?因此,从捍卫法律正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角度来说,我们期望对拒执行的“老赖”动真格能够成为常态,及时采取强有力措施,让被执行的“老赖”不再敢于无视法律!(肖时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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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肖秀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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