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万城11月30日电(记者邵长春通讯员陈长吉)今天,省公路管理局路政稽查二大队向万宁某房地产公司发出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公司于15天内务必整改其在公路控制区内非法封堵排水管涵等问题。
今年11月7日、11月20日,G98环岛高速万宁石梅湾段K154处仅仅因万宁地区连续暴雨,就导致该处漫水深约70厘米,G98高速东线双向中断几个小时。
调查发现,导致漫水的主要原因是石梅湾互通附近某房地产项目非法封堵排水管涵以及压缩河床等问题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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