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评论:遏制行政不作为,法律就要“有作为”

  近日,海口秀英区法院对西秀镇政府不及时对村民有争议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裁决一事进行判决,判决认定西秀镇政府行政不作为,要求西秀镇政府30日之内对村民争议的土地使用权作出明确的裁决。西秀镇政府不服秀英区法院判决,上诉至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西秀镇政府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点击查看详细新闻)

  这些年,民告官渐渐多了起来,而能够告赢的并不多见。此番,海口西秀镇政府输了官司,至少给我们带来了这些启示:首先,不仅“乱作为”是违法,“不作为”也是违法,我们不能仅仅把“不作为”视为一般的违规,甚至是瑕疵,对于行政机关不作为,群众不是没有办法,而是要主动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

  其次,海口西秀镇政府输了官司,并且就连上诉请求都被驳回,再一次宣示了法律的威严。现实中,有这样一种误解,那就是“多做多错、不做不错”,为了保住权力和既得利益,于是往往选择了“不做不错”,用鸵鸟的姿态对待本职工作。西秀镇政府的败诉,显然清晰地告诉了各级政府行政部门,不作为也是一种违法行为,必须受到相应责任追究。

  当然,我们也应该看到,西秀镇政府的败诉,只是政府不作为被诉中的一个案例。海南正在加大力度推进美好新海南建设,努力把海南建设成为“大花园、大景区”,成为生态岛、健康岛、长寿岛,成为全省人民的幸福家园、中华民族的四季花园、中外游客的度假天堂。为此,全省自上而下都在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将建设美好新海南的要求对标中央要求,并转化为实际行动,纷纷扛起自己肩头的担子。

  在这种现实语境下,对不作为的现象,我们就必须采取坚决的遏制措施,使各级各部门履行好法定的义务。而这,显然离不开群众的监督和约束,对不作为果断拿出法律武器抗争,让不作为的权力输官司成为一种常态。某种程度上说,只有法律真正“有作为”,行政不作为才能得到遏制,在我们身边不作为现象才会越来越少。(肖时平)

本文为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原创评论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和来源
责任编辑:魏燕
  • 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信公众号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博

    用微博扫一扫

独家评论

进入栏目
栏目推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技术服务 |  法律声明 |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1999-2022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9楼 电话:(86)0898-66810806  传真:0898-66810545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96612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nhwwljb@163.com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06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10828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琼字00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琼B2-2008008 广告经营许可证:460000100120 琼公网监备号:46010602000273号
南海网备案号 琼ICP备09005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