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3月29日  星期五
  您当前的位置 : 南海网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中国动态
字号:

两部委印发建立煤炭最低和最高库存的指导意见

来源:中国证券网 作者: 时间:2017-12-07 16:09:57

  中国证券网讯 据发改委12月7日消息,发改委、能源局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煤炭最低库存和最高库存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科学确定不同领域煤炭最低库存和最高库存,重点燃煤电厂煤炭不同时段的最低和最高库存。

  另外,发改委、能源局还印发了《煤炭最低库存和最高库存制度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和该意见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责任编辑:王海岚
南海网24小时新闻报料热线966123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南海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南海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热度点击
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1999-2020 电话:(86)0898-66810806  传真:0898-66810545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9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