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规定今后建筑工程无特殊要求 不得大面积用玻璃幕墙

  我省加强建筑风貌管理——

  没有特殊使用要求的建筑工程

  不得采用大面积玻璃幕墙

  南国都市报12月7日讯(记者党朝峰)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设计和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要求,我省将加强建筑风貌管理严控玻璃幕墙使用,减少光污染等不利因素对环境造成影响,构建绿色和谐的城乡环境。

  据介绍,建筑设计必须满足设计规范要求,重视实用功能,体现特色风貌和节能环保,注重建筑外立面装饰材料,采用美观大方、具有良好的色彩和质感的现代建筑材料或富有特色的本土材料。要在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编制和实施、提供规划设计条件、建筑工程报建等各个环节严格控制使用玻璃幕墙,最大限度减少玻璃幕墙的使用。没有特殊使用要求的建筑工程不得采用大面积玻璃幕墙。

  同时,因特殊需要确需采用玻璃幕墙的建设项目,各市县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各司其职、从严审查把关。规划部门应在建筑方案审查阶段组织专家进行审查,严禁采用全隐框玻璃幕墙,严格控制玻璃幕墙比例。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报施工图审查的项目,施工图审查机构要严格把关,合格后方能颁发施工图审查合格证。

责任编辑: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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