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来的地当自己的不按时交租金 澄迈男子引来杀身之祸

  南国都市报12月7日讯(记者何慧蓉通讯员张余武马润娇)本来是通过父亲向人租来的土地,男子不按时交租金,还自称是自己的土地。结果,引来杀身之祸,他在与土地主人的争吵中被杀死。近日,海南一中院一审判决这起故意杀人案,判决被告人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悉,上个世纪90年代,被害人林某的父亲受雇给一种植户,他干活的地方就是澄迈何某的一块土地。后来,种植户不再续租,经林某的父亲联系,何某将该块土地租给林某种植瓜菜,每年1500元的租金,租期是二十年。但被害人林某并没有按约付租金给何某,反而自称该地是其自己的。

  案发当天,被告人何某到辣椒园里持钩刀干农活时,恰逢被害人林某来到该处,双方因土地权属问题发生争吵并相互推搡。在争执过程中,何某将林某砍倒在地上。

  何某回到家中穿上一件外套后到永发派出所投案。

责任编辑: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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