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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被害人保护与救助高级研修班在宁波召开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谢台选 时间:2017-12-12 14:52:24  
关键词:未成年被害人 留守儿童 保护理论 高级研修班 一站式
[提要]  记者 谢台选 实习生 沈慧君 今天上午,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被害人保护与救助高级研修班在宁波市召开。希望通过本次研修班的思想碰撞,推动未检共同谋划书写未成年被害人保护救助的新篇章。

  法制网宁波12月12日电 记者 谢台选 实习生 沈慧君 今天上午,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被害人保护与救助高级研修班在宁波市召开。该研修班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中国办事处主办,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协办。中央有关部委代表、特邀专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未检部门代表共140人参会。

  当前,虐童、性侵、拐卖、校园欺凌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不断发生,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暴力化、智能化趋势日益明显,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保护救助问题凸显,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家庭幸福与民生福祉。

  记者获悉,本次高级研修班为期四天,与会代表就如何实行儿童友好型司法与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未成年被害人心理干预、未成年被害人保护理论和实践等问题进行学习与交流,围绕如何更好地实现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与救助进行深入探讨。

  开班仪式上,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汪瀚,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主任郑新俭,联合国儿基会驻中国办事处处长Ron Pouwels(彭文儒),宁波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陈奕君致辞,并举行全国未检创新实践基地(浙江宁波鄞州区检察院)揭牌仪式。

  当天下午,由浙江省检察院组织与会代表实地考察了宁波市鄞州区检察院“一站式”未成年人保护站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由鄞州区检察院分享在未成年被害人保护工作中的先进经验。

  据悉,宁波市检察院于2012年8月在全省、市级院率先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目前10个基层院均已设立未检科、未检办,实现机构设置全覆盖。在此基础上,鄞州区检察院在未检工作中做出创新,首创全国首家“检医合作”模式,探索试行“一站式”询问未成年被害人,同时创建未成年人数字化社会帮教系统,破解异地帮教困境。

  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汪瀚表示,当前检察机关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救助工作,虽积累了一定新的经验,但也面临新的挑战。如何实现未成年被害人保护立法的专门化、如何提升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专业化、如何实现未成年被害人保护救助机制的体系化,都亟待通过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的紧密结合来有效破解。希望通过本次研修班的思想碰撞,推动未检共同谋划书写未成年被害人保护救助的新篇章。

责任编辑:王海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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