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19日  星期五
  您当前的位置 : 南海网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法治聚焦
字号:

宁夏一医院院长受贿700余万元被判12年

来源:新华网 作者:张亮 时间:2017-12-15 18:14:05  
关键词:医院院长 宁夏石嘴山市 证据确实充分 二审 自治区人民
[提要]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对宁夏卫计委原党组成员、自治区人民医院原院长王炜受贿一案二审宣判,王炜受贿748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罚金100万元。

   新华社银川12月15日电(记者张亮)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对宁夏卫计委原党组成员、自治区人民医院原院长王炜受贿一案二审宣判,王炜受贿748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罚金100万元。

   在2017年7月王炜受贿案一审中,宁夏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人王炜在2005年至2016年期间利用其担任自治区人民医院院长的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支付、选择使用药品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共非法收受多家建筑公司、医药公司给予的房产及现金共计748万余元。一审法院宣判王炜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00万元,对其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一审宣判后,王炜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自治区高院审理认为,原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上诉人王炜及其辩护人的上诉理由、辩护意见均不能成立,不予采纳,遂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刑事裁定。

责任编辑:王海岚
南海网24小时新闻报料热线966123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南海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南海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每日焦点
热度点击
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1999-2020 电话:(86)0898-66810806  传真:0898-66810545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9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