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员遭公司辞退并否认员工身份
法援律师帮她拿回工资
南国都市报12月15日讯(记者梁振文)“我们业务员风里来雨里去,常年在外面跑。由于单位不重视,也没有购买社保及享受其他待遇。幸亏儋州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帮忙,才能拿回工资。”日前,儋州市民吴女士打电话向南国都市报记者反映,她被某食品公司聘请,工作四年后被辞退。当她向公司追索相应薪资待遇时,公司却否认与她的劳动关系,无奈之下只能向儋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在王律师的帮助下,拿回应有的报酬。
公司辞退她还否认有劳动关系
吴女士告诉记者,2011年2月12日至2015年11月30日,她被某食品有限公司聘请,在儋州市某超市做产品促销员,促销咖啡、椰子粉、椰子糖、辣椒酱、胡椒粉等等。吴女士底薪加上提成每月工资有2000元。
2015年11月30日,吴女士被辞退。她在工作期间加班没有发加班费、没有享受到法定的福利津贴、没有劳动保险,辞退也没有双倍经济补偿,吴女士想向该食品公司追索相应薪资待遇。但是,双方此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食品公司否认与吴女士存在劳动关系。
“听到公司的说法,我当时就懵了!维权也陷入困境。”无奈之下,吴女士到儋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儋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也指派海南某律师事务所王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当时我向某食品公司询问吴女士是否是其员工,食品公司予以明确否认。”王律师说,之后他又向超市询问,却得到肯定答复,吴女士在其超市内替该食品公司做促销。
法院判决公司支付劳动报酬
随后,王律师选择为吴女士申请劳动仲裁。在仲裁庭上,该食品公司声称不认识吴女士,其公司也没有吴女士这个人。
2017年2月,仲裁委作出裁决,以某超市的证明以及吴女士有某食品公司的培训资料为由,认定吴女士是某食品公司员工。某食品公司不服向儋州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认定吴女士不是其员工。王律师继续为吴女士提供法律援助。
法院一审开庭辩论时,某食品公司仍坚持认为,吴女士没有工资发放证明以及单位为其缴交社保的凭证,无法证明吴女士是其员工,吴女士也没有任何在其工作场所上班的证明。
王律师反驳称,虽然没有直接的证据证明吴女士是某食品公司员工,但是某超市已经间接证明吴女士是某食品公司员工,他还向法庭提供了某食品公司2015年在博鳌培训期间,吴女士身着培训服与其员工一起留影的照片。
法官向某超市人事部门经理进行调查并做了询问笔录,该经理确认吴女士是某食品公司员工。最终,法院判决吴女士是某食品公司员工,某食品公司应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支付吴女士劳动报酬。
“这是一起比较典型的确认劳动关系的案件。”儋州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当事人是业务员,企业单位业务员常年在外面跑业务,底薪很少甚至没有,业务员薪水与绩效紧密挂钩,绩效如不达标业务员很快就会被辞退。业务员的流动很大,很多单位不把业务员当做正式员工,不为其购买社保,工资只发底薪没有任何福利待遇,吴女士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吴女士在证据上始终处于被动,没有单位发放工资的证明,没有缴交社保的纪录,甚至没有在工作单位上班的证明。”该负责人说,但本案指派律师没有放弃,积极搜集间接证据,最终最大限度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张红霞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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