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新论:严管用房用车驰而不息反“四风”

  严管用房用车驰而不息反“四风”

  中共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

  党的十九大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新部署,随后,全面从严治党又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开局。12月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两个办法”),扎实扎紧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管理的制度笼子,向全党全社会发出了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的强烈信号。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按照新目标、新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两个办法”,让公务人员用房用车制度红线在我省立得住、管得牢、守得严,是机关事务管理系统责无旁贷的政治责任和使命,也是各级党政机关当前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任务。

  充分认识颁布实施“两个办法”的重要意义

  当前,正值中央八项规定颁布5周年。党的十九大刚闭幕,十九届中央政治局首次会议就审议出台了《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为全党驰而不息转变作风作出了示范引领。12月1日,习总书记在中办调研室呈报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值得警惕》一文作出重要批示:“十种情况,看似新表现,实则老问题。再次表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判断,既是中央对当前形势的准确把握,又是坚强政治定力的深刻彰显,体现了认识论和方法论、使命担当和价值追求的辩证统一。“两个办法”的印发,进一步明确了建成节约型机关的目标,既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的制度成果,也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有力抓手。我们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和省委七届二次全会关于建设节约型机关的要求上来,毫不动摇地严守和捍卫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公务用车政策红线,毫不动摇地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

  从“两个办法”的现实意义来看,“两个办法”对办公用房的“管”和“修”、公务用车的“配”和“用”实行了全方位的界定和监管,实现了政治、经济、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作为我国首部全国层面统一规范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党内法规,坚持实事求是和问题导向,着重解决了职责不清、边界不明;苦乐不均、调剂困难;分散办公、配套设施重复建设;超标准建设;超标准配备和使用;资源闲置、资产使用效益低等6个方面突出问题,明确了各级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配置标准、审核程序等,进一步规范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以全面实行公务用车编制和标准管理为核心,强化配备、使用、处置等全流程管理,强化监督问责违规违纪行为,着力构建公务用车管理新制度。

  坚定不移推动“两个办法”在我省贯彻落实

  逆水行舟用力撑,一篙松劲退千寻。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第七次党代会,省委七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必须强化“四个意识”,以中央八项规定颁布5周年为契机,对标新规定新要求,以上率下,层层传导,推动“两个办法”在我省全面贯彻落实,推动全省党政机关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认真组织学习、培训和宣传。各级党政机关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学习“两个办法”,把握主旨和内容,领会精神和实质,明确责任和要求。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必须树立先导意识,把学习“两个办法”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第七次党代会,省委七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和《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紧密结合起来,将“两个办法”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制定专门学习宣传方案,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采取专家访谈、法规解读、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有计划、分层次地广泛宣传“两个办法”的新制度、新措施、新要求,为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加快配套制度建设。我省应当迅速行动,旗帜鲜明讲政治,领会好中央精神,对标要求,结合实际,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梳理涉及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管理的政策文件,因地制宜出台我省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增强指导性和操作性,确保立得住、行得通、管得牢,为深化改进作风提供科学具体、切实可行的清晰遵循,以钉钉子的精神推动“两个办法”的规定在我省落实落细。

  推进机关事务集中统一管理。2012年颁布的《机关事务管理条例》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级政府机关事务实行统一管理,统筹配置资源。2014年由海南省政府公布施行的《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强调,将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改革纳入新一轮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框架之中进行通盘考虑,促进机关事务工作统一集中管理。当前,“两个办法”再次明确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对办公用房实行权属统一登记管理,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对本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主动扛起工作职责,敢管善管严管,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办公用房清理整治、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等专项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我省办公用房统一权属、项目审核备案、闲置资源利用和公务用车统一购置经费、服务平台建设、执法执勤用车编制核定备案等规定落实,共同推进“两个办法”落地见效。

  加强监督检查和问责。我省各级党政机关要对照新规定、新标准和新要求,抓紧建立健全巡检考核、监督检查、举报受理与查处工作制度,坚持上下联动、惩防并举,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积极引入社会监督,对违反“两个办法”行为动真碰硬、有责必究。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会同财政、审计、公安交管、纪检监察机关等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化对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的监督管理,确保违规违纪问题问责无死角、全覆盖。

  领导干部带头做表率,严守红线底线

  高压线风成于上,俗形于下。领导干部是政治生态的风向标。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领导干部带好头。“两个办法”对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划定了“红线”,消除了“模糊界限”,架设了“高压线”。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关键少数”和“打铁必须自身硬”意识,坚决不碰硬杠、不触红线、不越底线,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定不移地推进中央决策部署和政策规定在我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严禁超标准配备、使用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领导干部调离或退休后1个月内收回办公用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配置所需资金不得接受赞助或捐款。搬入新用房后1个月腾退超出核定面积的原办公用房,不得继续占用或自行处置,不得以变相补偿方式租用企业提供的用房,不得改变使用功能给其他单位使用;越野用车不得作为领导固定用车,不得将公务用车登记在下属单位或个人名下,不得挪用或者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不得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各级党政机关要强化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刚性约束,坚决反对和查处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等违纪现象,不以权势大而破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方能正本清源,回应群众热切期盼。

责任编辑: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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