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多数楼盘拒绝公积金+商贷 部门回应:无依据查处

  

  客户正有观看开发的小区模型。(资料图片)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海口1月8日消息(南海网记者组)近日,四部门联合发文《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该《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限制、阻挠、拒绝购房者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南海网记者日前走访海口市10余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获悉,绝大多数房企并不拒绝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但对公积金+商业贷款的“组合贷”形式则不接受。

  房价上涨,公积金贷款额度有限,如果不能使用“组合贷”,购房者同样面临按揭贷款的资金压力,不得已只能放弃使用公积金贷款,接受商业贷款。在这种情况下,保障购房者权益的《通知》或成一纸“空文”。开发商为何不接受“组合贷”?对于这种明确的拒绝行为,政府部门是否可以采取相关措施?

  购房者: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有限 不得不选择商业贷款

  海口市民陈女士2017年10月有了购房的想法,也缴存了多年住房公积金,她打算用公积金贷款买房。陈女士了解到,作为单身人士,她只能用公积金贷出最多50万元的贷款。

  “现在房价很高,一套两室的房子也要150万元左右。”陈女士说:“如果公积金只能贷到50万元,那么剩余的大部分房款一次性付清,压力太大了。”

  于是,陈女士根据自身的资金情况,打算使用公积金贷款基础之上叠加商业贷款,即组合贷款的办法进行购房。“我去过的所有楼盘,几乎都拒绝组合贷款的方式。”陈女士问及原因,都无答复,只说是内部规定。最终,她放弃了使用公积金贷款,选择了使用商业贷款购房。

  像陈女士这样,因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有限又无法使用“组合贷”,而不得不放弃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权益,选择商贷的购房者不在少数。记者对海口一些已贷款的购房者进行随机采访,大多数是此类情况。

  开发商:房源有限 谁给钱痛快先卖给谁

  为何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对此,海口市某楼盘的置业顾问无意中透露了个中原因:“从放款速度来看,商业贷款最快,公积金贷款其次,组合贷款放款最慢。现在海口房源有限,要买的人很多,肯定是谁给钱痛快,房子就优先卖给谁。”

  “房源有限,要买的人很多。”这样的说法并不为过。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很多在建楼盘的交房时间都在今年下半年甚至是明年,却被告知已经无房可售。尤其是海口热门区域的楼盘,如西海岸区域,就出现“无现房可售,期房也要排号”的现象。

  记者以购房者的身份来到海口市长滨五路即将开盘的某楼盘“看房”,营销中心内人头攒动,样板房内的参观者也是一拨接一拨。该楼盘置业顾问说:“开盘当天,就得早早过来,不然就没有好楼层好挑了,甚至连房都抢不到。”

  当记者表示想以“组合贷”的方式购房时,该置业顾问表示:“你要么使用公积金贷款,要么使用商业贷款,公积金+商业的组合贷不行。”他还说:“用公积金贷款和用商业贷款差不出多少钱,商业贷的比例要高得多。”

  置业顾问以100平方米房子为例算了一笔帐,房子按18000元/平方米计算,总价约在180万左右,采用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则得出以下一组数字:

                公积金贷款     商业贷款     组合贷款

  首付           130万元       54万元        54万元

  贷款            50万元      126万元      126万元

  按揭年数      30年            30年           30年

  利率            3.25%        5.15%      公积金3.25%+商业5.15%

  月供          2176.03元    6879.93元    6325.83元

  由以上数据可见,使用公积金贷款首付金额过高,而商业贷款与组合贷款相比,每月还款相差500多元,这个数字看似并不大,也正因此,很多人会在置业顾问的建议下,选择使用商业贷款购房。

  然而,记者计算了下,每月相差500多元,一年就是6000元左右,那么30年的按揭期,总共相差约为18万元左右,仍然是笔不小的金额。

  住建局:拒绝组合贷款是市场销售行为 无依据进行处理

  针对楼盘拒绝“组合贷”的情况,南海网电话连线了海口市住建局的工作人员。

  “无论是公积金贷款,还是商业贷款,按要求是针对主体结构已经封顶的商品房购买者发放。”海口市住建局市场处工作人员说,如果开发商拒绝购房者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住建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依法对其进行查处。

  当记者问及开发商是否可以明确拒绝以“组合贷”形式购房时,该工作人员表示,开发商拒绝组合贷款,是他们的一种市场销售行为,暂时还没有依据认定其性质,具体的处理方法要以住建局法规处为准。

  于是,记者连线了海口市住建局法规处工作人员获得答复:“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拒绝组合贷款的行为,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此做出明确规定,我们还不能对此进行查处。”

  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开发商拒绝“组合贷”怎么办?还需进一步研究

  针对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有限的问题,记者采访了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相关负责人。

  该负责人表示:“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是指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专项住房消费贷款。随着房产市场的变化,2015年,海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已经做过一次调整。”

  如果购房者遇到拒绝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通过12345市民热线、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等渠道,投诉举报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销售中介机构拒绝住房公积金贷款问题。根据投诉举报线索,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将信息反馈给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查处。

  同时,该负责人说:“对于开发商拒绝组合贷款的行为,我们目前还无法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进行界定,下一步可能要几个相关部门开会进行研究。”

责任编辑:曾令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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