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海口琼山区列入改革试点县

  11日从海口市农业局了解到,今年我市将继续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琼山区铺开试点工作,在秀英、龙华和美兰3个区每个区挑选3—5个村开展试点,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我省近日出台的《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指出,我省计划通过改革,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保护和发展农民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科学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明晰集体所有产权关系,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管好用好集体资产,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确保集体资产通过改革实现增值保值,确保农民通过改革拥有长期而稳定的财产性收入;落实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和对集体经济活动的民主管理权利,形成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治理体系。

  根据《意见》,我省选定海口市琼山区和东方市作为国家改革试点县,2018年1月份在本区域内全面推开,10月底前完成改革任务。其他市县2018年1月份启动改革试点,2018年底前完成试点任务。

  记者了解到,今年我市将推进农村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出台农业产业扶持政策,指导扶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现代农业项目。鼓励整合利用集体积累资金、政府帮扶资金等,通过入股或者参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村与村合作、村企联手共建等多种形式发展集体经济。

责任编辑:张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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