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开展交通秩序“百日行动”

  法制网讯 记者雷健 通讯员王娟 从1月5日起,广东省清远市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动”,全市交警上路上线全面排查、治理道路交通隐患,强化交通违法整治,预防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据介绍,在为期3个月的“百日行动”中,清远交警部门将采取异地用警、交叉执法的方式,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动期间,针对城市、高速、农村等区域,全市交警部门将实施“三定三包”(定岗、定责、定人,包面、包片、包路段)联勤工作责任制,灵活采取错时执勤、昼夜巡查、定点蹲守、分散设卡等方式,最大限度提高查处率、管事率。

  同时,清远警方将广泛应用机动车辑查布控系统、“鹰眼”系统、车载查询终端系统等技术手段,加大对重点车辆超速行驶的查处力度,对多次违法未处理、逾期未审验五类重点车辆以及假套牌严重交通违法行动实行精准打击,实时对公路通行情况进行巡查,实现对路面交通违法行为快速拦截查处。

  整治期间,该市交警部门将梳理涉及营运车辆的严重交通安全隐患、交通违法及事故情况,对问题突出的运输企业,集中向安全生产监管、交通运输部门通报,建议依据安全生产和交通运输法规“叠加”惩处;对死亡1人以上的安全生产交通事故,主动联合交通、安监等部门开展深度调查工作,狠抓事故源头治理工作;依托传统媒体、新媒体平台及时通报交警部门整治动态,集中公布一批严重违法的五类重点车辆驾驶人,公告一批终生禁驾名单,曝光一批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运输企业,实现源头管控到位。

责任编辑:王海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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