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在海口国贸玉沙路中盐大厦上班的陈先生,把电动车停放在人行道公共免费停车点时遭到一男子强行收取停车费。陈先生向110报警后拨打了新闻热线投诉,希望通过媒体曝光引起有关部门重视。(1月12日南海网)点击查看相关新闻》》
“双创”期间划定的“免费电动车停车位”,在海口创文获得成功不久,就出现了一些人抹掉“免费”两个字,变相强行收费,着实让人感到不忿。难道“免费停车位”只是为了应景吗?这些人抹掉“免费”两字,在人行道公共区域对外强行收费,真的合理合法吗?
值得关注的是,面对质疑,收费的吴某称,他于2015年6月办理了在“国贸中心人行道内”收取停车费的《营业执照》。也因此,尽管多次被投诉,但都因有《营业执照》而没有被制止。而金贸派出所也经工商部门查询,确认了吴某执有的《营业执照》仍是正规有效的证件。
看到这里,笔者不禁要问,人行道内不应该是公共空间吗,为何能给私人办理《营业执照》向公众收费?既然后来已经将公共空间还给市民,为何没有及时注销《营业执照》,让便民利民做得彻底些?
某种意义上说,“免费停车位”遭到强占,实则是政策措施的遗祸。若当初没有对外出让人行道这样的公共空间,亦或者,倘若当初顺势取消早就办理的《营业执照》,又怎会有今天这样的尴尬局面?办有《营业执照》的收费人,又岂会如此强势?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免费停车位”遭强占,狠狠地打了相关管理部门的脸,也是海口这个文明城市的脸。只是,我们不知道相关部门看到这样的一幕,是否有一种羞愧感?
而今,要想还“免费停车位”给市民,除了需要警方、办事处、居委会等通力合作,更需要有关部门拿出行动,及时吊销本就不合理不合法的《营业执照》。同时,我们还应该举一反三,看看海口还有没有这样遭强占的“免费停车位”,及时介入,及时处理,及时还公共停车位于民。(肖时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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