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就业援助月活动:对帮扶人员实名登记并分类提供就业服务

  我省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

  对帮扶人员实名登记并分类提供就业服务

  海南日报海口1月12日讯(记者李磊 通讯员钟剑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残疾人联合会近日印发通知,从1月8日至2月8日,在全省组织开展以“就业帮扶,真情相助,不让一个困难群众掉队”为主题的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集中帮扶就业困难人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创业。

  此次援助月援助的对象主要为我省就业困难人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和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去产能中职工、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长期停产停工企业职工等人员。

  通知中指出,各市县在对国家和我省就业政策大力宣传的同时,要以街道(乡镇)为单位,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等援助对象按规定实名登记;要根据就业援助对象的不同需求,分类提供公共就业服务;对辖区内已就业援助对象要实现逐一回访,跟踪掌握其就业情况、问题困难、意见诉求,实现动态跟踪帮扶。

  通知要求,对于援助对象未实现就业的,要专门制定帮扶方案,因人施策。对于就业意愿不强的,要加强职业指导,促进其主动投入到求职就业过程中;对于技能较低的,要实施针对性强的职业培训,帮助其尽快掌握一门实用技能;对于家庭负担重、就业时间不固定的,要重点为其提供工作地点合适、工作时间灵活的岗位信息;对于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要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实施托底安置;要加强各级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工作,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责任编辑:谢军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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