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车违法!
请广大家长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出行教育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柯育超 特约记者陈世清 通讯员林馨钟玲)2016年6月,河南省一名初二学生在骑电动自行车回家途中,为尽快到家而逆向行驶,将站在路边的老人撞倒,导致该老人脚踝骨折。经交警部门事故责任认定,该学生逆行且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其监护人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由于双方对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老人的家属到法院起诉。最终,法院判决该学生的父母赔偿老人各项损失4.8万余元。
近年来,各种年龄层孩子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电动自行车和共享单车悄然走进学生群体,成为上下学的交通工具。对于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的规定,部分家长表示忙于工作无暇接送孩子,只要孩子具备驾驶技能和相应的身体素质即可,与年龄没有太大关系。
海口交警表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中明确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须年满16周岁。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骑电动自行车上路是一种违法行为,将会被依法处以30元罚款的处罚,发生交通事故的,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家长,要自觉提高自身的交通安全意识,言传身教,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出行教育,确保孩子的出行安全。
责任编辑:张红霞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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