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三亚1月17日消息(南海网记者叶俊一 沙晓峰)1月16日,南海网报道了三亚市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引发网友争议一事。报道得到三亚市公安局高度重视,1月17日,该局有关负责人回应称,非三亚市户籍人员在三亚补领、换领身份证需要交验身份证件和核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等证明材料。
据此前报道,一名在三亚工作的网友不慎将身份证遗失,从网络上搜集到异地补办身份证的政策后,他便带上户口本前往离出租屋最近的受理点办理补领业务。但工作人员却告知光有户口本无法办理,还需要在居住辖区派出所办理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后才能补办身份证。网友疑惑,公安部的相关政策及权威媒体报道并未显示必须要办理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三亚此举到底是便民还是添堵?
对此,三亚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后,为统一工作流程和操作标准,公安部制定了该项工作的执行准则,各地公安部门均按此执行。
“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核验两项材料,一是查验办事群众身份证件,二是查验办事群众是否属于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条件之一。”该负责人称,办事群众可以通过交验户口簿、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中的一项来查验身份。证明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条件的,需交验以下材料之一:1.居住证;2.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的,可提供公安机关核验过的登记材料;3.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相关材料;4.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需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5.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需提供房租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
那么,暂住登记到底应如何办理?三亚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依据《三亚市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日起5日内,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村(居)委会便民服务站或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由于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属于公安机关业务范围,因此只在村(居)委会办理过登记的居民需要换领、补领异地身份证的,还需向辖区派出所提交居住(暂住)登记材料。
该负责人表示,三亚市自2016年8月8日开始受理异地身份证业务,截至目前共办理异地居民身份证9814人。若办事群众遇到相关问题,可以拨打三亚市公安局位于三亚市政务中心的异地居民身份证受理窗口电话38860126进行咨询。
责任编辑:邓丽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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