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让鸟路让树,体现生态为先的理念

  鸟轻轻地掠过水面,欢快又优雅;树“长”在路中间,尊严地挺立。

  记者在采访中,遇到两件让人感动的事。一是海口市多次修改美舍河凤翔湿地公园建设方案,人给鸟儿让路腾空间;二是陵水黎族自治县吊罗山森林公园旅游公路3次修改设计方案,不砍树不移树,让300多棵树在路中间生长。

  人让鸟,路让树,这两件事让人心生感动。这其中,体现了生态为先的理念,体现了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用有温度的话来说,人和鸟是一家人,人和树是一家人。

  在农业文明阶段,人们开始利用自然;在工业文明阶段,人们开始破坏自然。在自然面前,人一度十分骄傲、十分自信,他们相信人是万物的主宰,相信人定胜天。因此,要让习惯于索取自然的人对自然作出让步,是十分艰难的。

  “人之欲无极”,但“天育物有时,地生财有限”。自然规律是更高的存在,人类违背自然规律,受到自然的猛烈报复,洪水曾使我们失去家园,雾霾让我们艰于呼吸。鸟无言,树无语,但如果人们挤压了它们的生存空间,它们会以另一种方式向人类提出抗议,而且有可能是人类无法承受的方式。

  进入生态文明阶段,人开始学习与自然和谐共生。吸取了教训的人类认识到,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它们和人类也是一体的。

  为了让“家人”活得更舒适,凤翔湿地公园、吊罗山森林公园旅游公路有关方案多次修改。其实,方案的修改过程并非一帆风顺。修改方案会增加投资成本,会多走一些程序,会耗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因此,反对的声音并不少,调门也不低。但最后,生态优先的理念起了决定性作用。

  爱鸟,爱树,就是爱大自然,就是保护生态,就是保护人类自己,这是一个社会、一个国家、一个城市文明进步的标志。

  也许,在鸟的眼中,人是不会飞的鸟。在树的眼中,人是会移动的树。同样在人的眼中,我们应该把鸟和树看作跟人一样的存在,都是大自然的一部分,是不可分的生命共同体。我们要真正把它们当作一家人,细心呵护,和谐共处。

责任编辑: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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