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后还要再交20%款额 海口幸福家园业主投诉开发商

  承诺4年前交房如今要求变更合同内容

  业主投诉开发商不守承诺

  开发商回应:项目保障性住房性质变更致未按期交房 海口多部门现场开会协调

  南国都市报热线966123讯(记者王康景)“合同中写的是2013年10月交房,并且交了40%首付,结果现在才交房并且要求签订新合同再交20%款额,且有不少不合理条款。”20日,市民刘先生向记者反映,他们一群购房者对开发商这种“不守承诺、擅自变更条款”的做法十分不认可,要求相关部门核查处理。当天,市住建、规划和消防等部门现场组织开发商和购房者开协调会,“摆问题讲道理”,协调双方房屋买卖矛盾。

  开发商擅自变更合同

  20日上午,包括市民刘先生等在内的约40位购房者来到海口城东市场附近幸福家园项目的售楼处,指责开发商没有信守承诺及时交房,如今又擅自变更合同内容要求购房者重新签订,导致一个项目楼盘售卖出现多个版本“合同”的乱象。

  据刘先生出示合同并介绍,他们2013年4月与幸福家园开发商签订房屋内部认购合同,协议约定支付40%的首付,开发商当年10月底交房,如逾期将按照总房款万分之二每日来向业主支付违约金。然而从2013年至今,项目建设断断续续,直到去年,开发商又出具一份新合同,要求业主签订后再交房。

  “开发商变更内容,合同中有不少不合理条款。”刘先生和多位购房者向记者出示新合同内容,记者翻阅发现,其中有“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全部税费由买受人承担”、“房屋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由双方协商处理”等条款,业主对此表示不满。此外,在去年其他业主已经签订的另一种合同中,记者发现购房人需一次付50%首付或者交完全款等内容。

  多部门现场进行协调

  当天下午,海口市住建局、海口市规划局和市消防部门来到现场与开发商、购房者开协调会。市住建人员表示,幸福家园项目未通过验收审核列为历史遗留问题来处理,目前购房者也较多,整个项目约400套房,本着为民考虑,协调会需积极协商处理办法。

  开发商海南美万佳房地产有限公司负责人向购房者解释,此前约定2013年交房却未能履约,是因为该项目原先规划是保障性住房,但后来由于种种历史原因,导致项目被叫停,后又复工,并非开发商责任。

  “如今变更合同,是因为项目保障性住房性质变更,而由此产生的各种税费开发商无法承担,须由购房者共同承担。”该负责人表示,项目不排除最终无法通过审核,开发商愿接受业主退购。

  据海口市规划局人员介绍,由于项目没有完全按照规划建造,一方面导致消防不合要求,另一方面项目占用了市政道路且退线不足,项目要通过审核就要申请增容,补交增容土地出让金。

  海口市消防部门人员表示,由于该项目消防通道太窄小,而且楼栋中消防梯不足,目前已经拟出解决方案,该项目需要与邻近楼栋协商共用空间做消防通道。

  海口市住建部门建议,业主选出代表根据合同内容整理出业主认为不合理的条款以书面提出诉求,与开发商协商,如果确实无法协商成功,那就走司法渠道维权。

责任编辑: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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