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险二金”误解背后的公平期待

  最近有媒体报道说,在“五险一金”的基础上,增加了补充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变成了“六险二金”。对此,很多网友误以为,这是国家为职工新增加的两个待遇,是企业必须强制给职工缴纳的。然而,其实,补充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都是自愿建立,而且两者早已就有,只不过新出台的《企业年金办法》从今年2月1日实施。大家别误解了。(1月20日中新社)

  专家介绍,补充医疗保险是单位(雇主)为员工增加的一项福利,一般为团体购买的商业险;企业年金则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通过集体协商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补充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都并非企业强制给职工缴纳,而是由各个企业自愿建立。而由企业自愿建立,不具有强制性,也就意味着更多的是国企与大企业会给职工缴纳补充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不少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为了减少经费支出,不会为职工缴纳这两种保险。

  目前的现实情形是,部分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不仅不愿意为职工缴纳补充医疗保险与企业年金,甚至还不为职工缴纳养老、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与住房公积金等“五险一金”。有些企业虽然为职工缴纳相关保险,但都是按照最低标准缴纳。一些企业甚至长期欠缴职工保险费用。还有的企业通过弄虚作假手段,故意降低为职工缴纳“五险一金”的金额,变相降低职工所能享受到的保障待遇。与此相对应的则是,部分国企、大企业不仅及时增加了补充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而且许多险种都是按照最高缴费标准缴费,个别国企、大企业职工每月的住房公积金,甚至超过其他行业企业职工的每月工资。

  而在许多民营企业与中小企业职工看来,如果补充医疗保险与企业年金属于企业强制缴纳性质,无论企业缴纳的金额高低,都能或多或少地提高自己的保障待遇。反之,补充医疗保险与企业年金由企业自愿建立,则可能意味着自己的保障待遇,不会在现有基础上有所提高。与国企、大企业的职工相比,所能享受到的保障待遇差距,只会进一步拉大。

  从以上意义来说,许多网友误以为补充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系由企业强制缴纳,误以为“五险一金”变成了“六险二金”,背后实际上蕴藏着对于社会保障公平的期待。希望各地劳动监察部门能从这种“误解”中看到背后的社保公平期待,大力加强社会保障监察力度,有效减少乃至杜绝企业不为职工缴纳或减少缴纳“五险一金”现象发生,各地政府应当鼓励、引导有条件的企业为职工缴纳补充医疗保险与企业年金,同时遏制部分国企、大企业超标准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行为,以切实维护社会保障领域的公平,在更大程度上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

责任编辑: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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