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两会| 垃圾分类难推动 症结如何解?代表委员支招

  垃圾分类难推动症结如何解?

  代表委员支招

  普及垃圾分类基础知识探索奖罚考核机制

  激励企业进入垃圾分类市场从智能科技方面探索

  2017年4月1日,南国都市报相关报道。

  垃圾分类处理,事关环保大计,是一项长期系统性工程。前段时间,南国都市报曾关注过海口垃圾分类的情况,记者调查发现,垃圾分类工作推行难的原因当中,既有市民垃圾分类意识淡薄、垃圾中转站不具备分类条件等“表层原因”,也与缺乏宣传、物业不愿提高经营成本及垃圾回收企业匮乏等“深层原因”有关。那么,如何才能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在今年省“两会”上,代表委员们纷纷支招。

  南国都市报记者胡诚勇 党朝峰 文盛

  建议1

  政府支持解决

  可回收垃圾场所用地问题

  来自海口团的陆受伦代表在环卫一线工作长达27年,他认为,要从源头做好垃圾分类进行资源回收,中端分拣运输,末端分类处理,相关设施配套齐备,才能做到垃圾减量化。

  陆受伦建议,政府要支持解决可回收垃圾场所用地问题,加大力度推进垃圾分类配套设施的建设,这是事关垃圾分类工作成败的根本。建议政府将垃圾分类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从而建起全方位资金的保障体系,推动城乡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实施。

  “垃圾分类是全社会的事,单靠环卫部门肯定不行,还要全社会行动起来才行。”陆受伦说,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时,要做到全社会广泛动员部署,对标实施垃圾分类工作。相关单位拿出具体方案做好舆论宣传工作,要加大力度对垃圾分类常识、意义进行宣传,全民参与,共同推广良好的文明习惯。

  建议2

  成立管理委员会

  探索奖罚考核机制

  民建海南省委员会认为,要推进海南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必须由政府出面成立专门的垃圾分类管理委员会,协调城管、街道、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垃圾回收企业等,使各主体明确自己在垃圾分类中承担的责任。同时,建立统一的垃圾分类监督管理制度,在不同的区域设立垃圾分类的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垃圾分类的监督管理工作。

  民建海南省委员会建议,可建立海南城市垃圾分类的奖罚和考核机制,对于垃圾分类较好的社区或者其它事业单位要进行奖励。对于坚持垃圾分类的社区居民,学习借鉴上海的绿色账户项目的经验,主动进行垃圾分类回收的市民获得一个绿色账号,并且可以账号积分换取日用品。“虽然该项目已在海口试点,但收效甚微。建议可以加入蔬菜、水果等物品,激发居民行动热情。”民建海南省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政府还要对垃圾分拣的企业进行定期考核,对不主动完成垃圾分类的企业采取惩罚措施。

  建议3

  普及基础知识

  建立专业教员队伍

  “人们的关注点除了城市垃圾外,还更应该关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省政协委员郭东宇表示,近年来,海南在整治农村生活垃圾方面下了不少功夫,但仍存在垃圾处理设施不足、垃圾处理方式简单、居民对垃圾处理观念有待提升等问题。

  郭东宇认为,垃圾分类是需要每一位农村居民动手完成的社会微行为,具有广泛性、日常性、重复性、持久性、不可替代性,农村居民参与是垃圾分类工作的关键与前提。“除了对农村垃圾桶要给予配齐和分类外,工作重心要放在引导老百姓自觉分类上,因此必须建立一批专业垃圾分类教员队伍,持之以恒地普及垃圾分类基础知识,不断推进垃圾分类宣传教育。”郭东宇说。

  省政协委员陈冬霞也表示,对于农村垃圾也要进行分类处理,根据垃圾的种类不同,采取再利用、再循环、垃圾发电以及填埋等不同对策,减少垃圾处理成本和再次污染。

  建议4

  可通过税收等手段激励企业

  加入垃圾分类行业

  采访中,有省人大代表建议,可激励企业进入垃圾分类市场。垃圾处理业作为新兴产业,前景可观,建议在垃圾的资源化分类回收方面,政府可以引进市场机制,可通过减税等手段鼓励企业加入到垃圾分类行业,建立专业的分拣场所,参与垃圾收集、直运、处理,推进垃圾分类处理的市场化运作。

  来自海口团的张萍代表则在垃圾分类具体操作上建议,可以在分类垃圾投放点,加装一些语音提示设备,提醒市民准确分类投放垃圾。以后,垃圾分类还可以从智能科技方面探索。

  省住建厅

  我省生活垃圾分类

  管理条例或将出台

  列席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的省住建厅厅长霍巨燃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海南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审议稿)》已经报送省人大审议,省住建厅建议在海口、三亚、儋州、三沙等地级市先做试点,然后再向全省铺开。

  审议稿中提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应当建立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各级环卫主管部门、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或者不正当履行生活垃圾管理职责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多个生活垃圾

  焚烧项目上半年开工

  据了解,2017年,全省46个乡镇(农场)、124个行政村,建设66个阳光堆肥房,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坚持“五个一”动态监督机制,全省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5%以上。2018年,我省将深入开展“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水源”行动,开展100个以上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各市县也要安排30%以上的行政村开展试点。

  此外,我省还要督促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及配套项目的动工建设建成,海口三期、文昌二期、琼海二期、陵水、屯昌等生活垃圾焚烧项目2018年上半年开工建设,2019年下半年建成运营;昌江垃圾综合处理项目2018年上半年建成运营;三亚三期、儋州、东方、乐东等焚烧项目2018年下半年开工建设,2020年建成,切实从根本上解决生活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能力低的问题。

责任编辑:张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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