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3名村干部严重违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陵水3名村干部

  严重违纪被处分

  南国都市报2月8日讯(记者黄婷 通讯员谭馨馨 周舒颖)近日,陵水黎族自治县三才镇纪委下发通报,对该镇乐安村党总支部委员陈重珍、乐安村委会乐安村小组组长郑少云、乐安村委会老田村小组原组长陈昌锦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通报曝光。

  2010年至2013年期间,在陵水县政府征用三才镇乐安村委会土地建设文黎市政景观道路项目过程中,陈重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私设“小金库”的方式侵占集体财产合计人民币478249.87元。此外,陈重珍还伙同陈昌锦和郑少云二人分别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人民币521847元和220335.4元。2018年1月,陈重珍、郑少云、陈昌锦3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通报强调,下一步,该镇纪委将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遏制腐败滋生蔓延势头,促进党风政风根本好转。

责任编辑:谢军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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