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规定不得代领补助款
南国都市报3月8日讯(记者 孙学新)记者今天从三亚有关部门获悉,针对“三项清理”专项整治工作中暴露出部分单位财务管理相对混乱,存在违反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等问题,三亚相继出台规范单位财务管理新规,其中规定单位发放误餐补助和出差补助等各项补助款时,不得由他人代领。
这些新规要求单位发放误餐补助和出差补助等各项补助款时,必须直接分别转到当事人的个人银行账户,不得由他人代领或统一转到经办人账户再发放;规定了更加严格的单位支出审批管理程序,将原来的三人审批修订为四人审批。
责任编辑:谢军辉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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