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晓明:监察法(草案)为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供坚强的法治保证

  3月13日下午,沈晓明代表在审议监察法(草案)时表示,监察法(草案)将党中央关于创新和完善国家监察体制的改革决策转化为法律制度,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体现了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有利于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为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供坚强的法治保证。

  沈晓明认为,监察法(草案)明确“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监察工作的领导”,符合宪法精神,体现了“四个意识”,彰显了“四个自信”,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机制固定下来,进一步扎牢不能腐的制度笼子;对监察职能、权限、程序等作出了严格规定,是监察机关严格依法开展工作的基础,符合反腐败工作制度化法治化的客观需要;通过制度设计,补齐了行政监察范围过窄的短板,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行监察全覆盖,真正把所有公权力都关进制度笼子。

  沈晓明表示,监察法审议通过后,我们将深入学习、深刻理解监察法的内涵精髓,把握监察体制改革的正确方向,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落实到推动宪法实施、强化国家监察的实际行动中去。

责任编辑:曾令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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