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建筑风貌管控指引》出炉 水体岸线禁止建设高层建筑

  《海口市建筑风貌管控指引》出炉

  水体岸线禁止建设高层建筑

  昨日,记者从海口市规划委员会获悉,《海口市建筑风貌管控指引》技术成果顺利通过由市规划委员会组织的专家评审会,该专项规划研究范围为海口市主城区,规划面积为320平方公里。确定“海滨风采、田园风境、本土风情、现代风尚”4个城市风貌定位。

  在规划设计过程中,海口建立通则和细则的指标体系,分类分项、规范引导建筑风貌,建筑风貌通则适用于所有建筑,保证“一般建筑不出错”的达标线。一般建筑风貌通则从建筑形象控制要素入手,在建筑布局、建筑风格、建筑形态、色彩材料、附属设施五个方面分项提出一般性规定要求,并结合居住建筑、办公建筑、商业建筑、酒店建筑等功能特点分类提出针对性规定要求,如要求高层住宅布局应统一中有变化,形态完全相同、连续等高的建筑数量不宜超过3栋,3栋以上应当进行高低错落设计;相邻建筑的高差应适宜,高者不应超过低者高度的1.5倍,且两者高差不小于较高建筑高度的1/5等详细的数据要求。特色建筑风貌细则内容遵循“定性定量相结合、严控与鼓励相结合”的原则,提出更具针对性的技术要求,如对于滨水、滨海建筑,水体保护范围外侧100米范围内为建筑高度控制区;建筑体量应腹地高、滨水低、逐级跌落;贴临水体岸线建设用地,建筑高度不宜高于24米,禁止建设高层建筑;建筑距离水体岸线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其建筑高度等详细规定。

责任编辑:甘晨卉
  • 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信公众号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博

    用微博扫一扫

海南社会

社会民生包罗万象 进入栏目
栏目推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技术服务 |  法律声明 |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1999-2022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9楼 电话:(86)0898-66810806  传真:0898-66810545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96612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nhwwljb@163.com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06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10828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琼字00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琼B2-2008008 广告经营许可证:460000100120 琼公网监备号:46010602000273号
南海网备案号 琼ICP备09005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