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方案将出台 可自主确定录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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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海口3月26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王旭)3月26日下午,海南省高考综合改革新闻发布会举行。南海网记者从此次发布会了解到,《海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即将出台。

  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曾维陆对《海南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进行解读,他表示,此次改革提出了加快推进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的措施。

  首先,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评价方式,为学生接受高等教育提供多样化入学形式。高等职业院校可根据自身办学特色,自主确定录取标准和方式。参加高等职业分类招考并被确认录取的考生可不再参加高考。

  其次,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等职业院校,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等职业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

  “职业教育是面向人人、面向社会的教育,肩负着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职责。”曾维陆表示,作为“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重要组成部分的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也是这次改革的重点。实行高等职业院校与普通高校分类招考,有利于高等职业院校选拔技术技能人才,便于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教育。

责任编辑:曾令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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