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高中考试将分合格性及等级性两种 不合格可补考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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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海口3月26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胡丽齐 王旭)3月26日下午,海南省教育厅在海口举行海南省高考综合改革新闻发布会,会上对《海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学考办法修订稿》)进行解读。据介绍,与2016年3月印发的学考办法相比,新修订的学考办法主要在合格性考试时长、技能操作等考查项目的成绩认定与应用、“考试对象”表述及报名方式、考试时间等方面作修正。

  高中学考科目实现全覆盖

  据介绍,在新修订的学考办法中,高中学考科目实现全覆盖,包括了学生在高中阶段学习的全部14个科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8个科目只设合格性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同时设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

  2017级学生目前还使用旧版教材

  《学考办法修订稿》指出,合格性考试各科内容限定在课程标准规定的必修范围内,等级性考试内容在合格性考试内容基础上增加了选择性必修内容。2017级学生目前还使用旧版教材,考试内容及要求主要依据各学科《教学指导意见》。

  合格性考试中,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等科目按纸笔考试评定考试成绩,其中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合卷考试。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3科按技能考核方式评定成绩。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另设操作技能考查。

  合格性考试结果按“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呈现

  会上介绍,合格性考试结果按“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呈现。考试不合格的考生,高三毕业前可补考1次。参加统一高考的考生,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可以用高考成绩作为合格考成绩认定的依据。

  等级性考试成绩以标准分呈现,与统一高考3个科目成绩的标准分合成后作为高等学校录取总成绩。等级性考试成绩不能替代合格性考试成绩,学生自选的3个等级性考试科目还须参加合格性考试。

  合格性考试各科成绩的使用,一是作为学历认定依据,二是作为评价普通高中学校教学质量的重要参考,三是提供给招生高校使用或参考。

  其中,合格性考试成绩终生有效,等级性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语文、数学、外语3科安排在高三年级第二学期的4月9日举行

  当天下午,会上介绍了考试时间安排,其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等学科的合格性考试安排在7月7日、8日两天。语文、数学、外语3科安排在高三年级第二学期的4月9日。学生在高一年级最多可选择3科参加合格性考试。

  等级性考试时间安排在高三下学期6月9日、10日进行,每科考试时间为90分钟。

  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3个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安排在高三下学期4月进行。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的操作技能考查安排在相应科目合格性考试同一学期进行。

责任编辑:曾令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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