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煌30年 美好新海南| 勇扛美好新海南建设检察担当

  海南检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与经济社会发展同向而行、同频共振——

  勇扛美好新海南建设检察担当

  检察官深入码头办案。省检察院供图

  海南日报记者金昌波 通讯员林玥

  “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年来,海南检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全省大局中谋划和推进,与经济社会发展同向而行、同频共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路志强表示,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美好新海南建设,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围绕大局: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发展,是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经济建设,是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在经济发展的时代大潮中,任何人,任何行业,都不可能做旁观者。

  那么,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如何立足职能,做好服务发展这篇大文章?

  30年来特别是近五年来,海南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围绕省委绿色崛起战略,部署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保护海南生态环境”和“绿色宝岛·生态检察”专项工作,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1819人,运用恢复性司法理念督促补植复绿面积3200多亩、补种林木近30万余株;

  围绕精准扶贫,部署开展涉农项目职务犯罪专项预防、集中整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等专项工作,立案查处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112件141人,督促有关单位追回不当发放的扶贫资金3900余万元;

  围绕服务保障省域“多规合一”改革,全力保障“整治违法建筑三年攻坚行动”,查办违法建筑、征地拆迁等领域职务犯罪34件47人;

  围绕产权司法保护,实施保障非公经济发展“6项措施”和保障服务社会投资百日大行动“8条意见”……

  一项项专项行动成绩喜人,极大增强保障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据了解,五年来,省检察院及时跟进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共制定实施了服务保障美好新海南建设“25条意见”、服务海南全面深化改革“24条措施”等11份意见措施,检察工作始终与经济社会发展同向而行,同频共振。

  党的十九大报告将建设生态文明明确为“千年大计”。省委书记刘赐贵在省第七次党代会上明确提出,海南的青山绿水、碧海蓝天是一笔既买不来也借不到的宝贵财富,必须坚持生态立省,绿色发展,把海南建设成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省长沈晓明指出,要以最严的规划、最严的措施、最严的处罚、最严的问责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压实基层责任,确保海南生态环境只能变好、不能变坏,始终保持在全国最有优水平。在全国人大赋予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责后,最高检也要求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作为公益诉讼工作的重点。去年7月,海南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据统计,2018年1月以来,全省公益诉讼立案42件,进入诉前程序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2件,其中1月-2月7件,3月以来15件。截至目前,今年1月-2月发出的7件检察建议行政机关已经全部回复,其中行政机关积极落实检察建议已经整改到位的4件,其余3件行政机关也制定了整改方案。3月以来发出的15件检察建议尚未到两个月的回复期。

  此外,今年3月,省检察院还决定在全省启动为期三年的“增绿护蓝·公益诉讼”专项行动。自专项行动以来截至今天,全省检察机关确定线索62件,立案36件,开展诉前程序22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件。立案是2018年前两个月总和的6倍,是2017年下半年的1.1倍。

  “检察公益诉讼能有效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特别能有效解决生态环境、国土资源、食品药品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路志强强调,海南生态环境全国一流,必须保护好海南的绿水青山,所以生态环保方面的公益诉讼也成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下大力气推动,加大办案力度。

  路志强表示,今年以来,全国掀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高潮。根据中央、省委的部署要求,海南检察机关坚持重拳打击。始终以“零容忍”态度依法对涉黑涉恶案件快捕快诉,形成强大震慑。对办案中发现的涉嫌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犯罪等违纪违法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对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成员依法严厉打击。同时,要严格依法办案,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做到既公平公正,又快速高效。

  “全省检察机关还要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载体,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依法严惩涉枪涉爆、盗抢骗等犯罪,深入推进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增强群众安全感。”路志强说。

  改革担当:勇当司法改革创新“试验田”

  “我以前是公诉科副科长,多少有些‘官本位’心态,司改后行政职级没了,现在朝着专业目标前进。”接受记者采访时,海口市秀英区检察院检察官刘赟谈起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时说道。

  针对检察机关内设机构职能碎片化、官多兵少等突出问题,2015年6月,海南基层检察院以“大部制”的形式开始了内设机构整合。改革以来,海南各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由平均14.7个减少至7.8个,减少了47%,151名不再担任部门负责人的检察官直接回归办案一线;全省检察机关办案效率持续提升,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周期比改革前分别缩短4.1%、15.2%,案件质量明显优化。

  这是我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勇于创新的一个典例。作为全国首批7个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之一,海南检察机关于2015年1月全面启动司法体制改革,改革蹄疾步稳——

  ——2015年4月,海南检察机关一次性在全省1510名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中选出796名入额检察官,顺利完成首批检察官选任工作。

  ——2015年6月,全省三级检察院同步推行司法责任制,以入额检察官为中心,组建新型检察官办案组织,打破三级审批模式,使检察官真正成为有职有权的办案主体。

  ——2015年7月1日,全省各市县检察院的经费管理正式划归省级财政,全部成为省财政一级预算单位。2016年8月,全省检察机关实行干部统一管理,同年11月市县检察院机构编制正式移交省编办统一管理。

  ——2016年10月将入额检察官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全部落实到位,并于2017年春节前将绩效考核奖金发到每一名干警,及时兑现薪酬制度改革政策。

  至此,中央部署的四项改革任务在海南检察机关基本得到落实,提前完成中央确定的“党的十九大召开前,面上的司法责任制改革任务基本完成”的目标任务。

  改革过程中,海南为全国提供创造许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2017年4月,高检院在海口召开全国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推进会,推介我省检察机关推进四项改革的经验做法。

  攻坚克难,锐意创新,勇当司法改革创新试验田,海南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始终走在全国前列,获得中央政法委、省委和高检院领导的充分肯定。路志强指出,改革越往后推进,就越要啃难啃的硬骨头,越要接烫手的山芋。要正确认识当前改革中遇到的困难,更加坚定地推进改革,涉险滩、闯难关,以改革的办法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他指出,目前海南检察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完善员额检察官管理制度,健全员额退出、增补机制;落实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单独职务序列管理;推进司法行政人员身份确认,严格落实司法行政人员比例不超过15%等规定;做好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等工作;进一步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把一般案件不捕不诉的权力逐步下放给检察官;完善以检察官为核心的新型办案团队,明确办案团队的业务组织属性,强化优势互补、分工协作等等。同时还要继续深化内设机构改革,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在强化专业化建设的基础上实行扁平化管理,促进内设机构整合实现内外协调运转。

  强化监督:立足职能筑牢公平正义防线

  “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是检察机关始终不变的工作主题。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下,海南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全省改革发展大局,矢志不移强化法律监督,全力以赴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全力服务保障美好新海南建设。

  在侦查监督方面,全省检察机关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重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等,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取得良好效果。

  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不断强化刑罚执行监督,稳步推进刑事强制措施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等监督工作,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认真贯彻实施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着力加强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还坚持进行控告检察监督,刑事申诉、赔偿检察监督,维护法治权威,彰显司法公正。

  近年来,海南检察机关始终把查办职务犯罪放在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先后查办的原东方市委书记戚火贵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文昌市委书记谢明中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等一大批大要案件,查获全省海洋渔业系统职务犯罪案件35件38人等窝案串案。30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检察部门立案查办各类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010件1452人,挽回经济损失4000多万元。

  近五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加大追逃力度,追回在逃人员74人,追回赃款赃物8648万余元,其中包括“百名红通人员”云健从新西兰回国投案自首。

  打击是惩治职务犯罪的治标措施,预防才是治本之策。30年来特别是近5年来,海南检察机关通过与职务犯罪易发单位建立预防职务犯罪联动机制等,在全省筑起了职务犯罪预防绿色屏障。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中,海南检察将继续探索建立与监察委的更科学有效的衔接机制,继续在反腐败的道路上坚定前行!

  回望海南检察工作30年,每一步都走得很稳健。新的时代,新的征程,新的作为。海南检察人将肩扛“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责任和担当,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沿着一代代检察人的足迹奋勇前行,服务保障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大局,推动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续写新的检察篇章。

  (本报海口4月25日讯)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路志强:推动海南检察工作与全省改革开放步伐一致

  海南日报记者金昌波 通讯员林玥

  在新时代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特别是明确支持海南在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逐步探索、稳步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为海南改革开放发展指明了方向、注入了强大动力,对新时代经济特区提出了明确要求。

  “作为检察机关,我们必须扛起担当,立足检察职能,服务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服务美好新海南建设。”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路志强表示,近期以来,海南检察机关正掀起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以及省委书记刘赐贵在七届省委常委会第60次(扩大)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的热潮。

  “全省检察机关要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文件关于2020年、2025年、2035年和本世纪中叶四个阶段目标,改革开放试验区、生态文明试验区、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保障区、国际旅游消费中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动范例、‘靓丽名片’、自贸区、自贸港等‘八个定位’,以及开放为先、在更高起点上谋划推进改革、贯彻新发展理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等‘六点要求’。”路志强说。

  理念决定方向,方向引导行动。路志强告诉记者,接下来,全省检察机关将围绕如何创造公平公正、便捷高效的法治环境这个目标,将改革作为检察机关抓好贯彻落实的主要任务。紧紧围绕如何强化法律监督、如何进一步促进公平正义、如何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如何更好地司法为民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如何服务好对外开放、如何促进和服务经济发展、如何搞好生态环境保护、如何打造一支过硬的检察铁军等八个方面,认真开展好“大学习、大调研、大改革、大提升”活动,主动作为,促进海南检察工作水平、效率、质量大提升,推动海南检察工作与全省改革开放步伐一致。

  同时,海南检察机关还深入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要求突出“四个重点”,注重“四个把握”,搞好“五个结合”,抓好“五个建设”,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路志强告诉记者,今年2月6日至10日,省检察院派出9名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带领机关21名处室负责人分赴全省调研,共收集意见建议261条。结合调研情况,按照“跳起来摘桃子”要求,最终确定了139项目标任务。

  “全省检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张军检察长讲话精神的成效体现在具体工作当中,体现在落实好坚持‘三大理念’、强化‘三项监督’、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开展‘四个专项行动’、加强‘五个建设’的总体工作思路和具体要求上,体现在按期高质量完成省院党组确定的139项目标任务上。”路志强表示。

  具体而言,路志强指出,当前,海南检察机关要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一是通过做好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促进优化企业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等工作;二是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禁毒三年大会战,依法严惩涉枪涉爆、盗抢骗等犯罪,积极推动破解社会治理难题;三是切实抓好公益诉讼工作,特别是组织开展好“增绿护蓝·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四是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重点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五是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努力打造海南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的升级版;六是切实抓好智慧检务建设,积极推进办案辅助系统建设,加快公检法司联合网上办案系统建设,推进跨部门大数据整合共享。

  新时代检察工作,需要有新作为。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海南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立足职能,积极融入、主动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美好新海南建设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本报海口4月25日讯)

责任编辑:张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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