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明确中小学生游泳考核标准:无辅助情况下游25米才达标

  5月21日,省教育厅下发通知,对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生“学游泳、防溺水、懂救生”系统教育工程作出具体部署。通知明确了中小学生游泳测试考核标准,即“学生能够在没有辅助的情况下独立游25米”才算测试达标。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制定中小学生游泳教育工作方案,确定工作目标,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积极落实人员、经费、场地和设施设备保障,认真做好普及中小学生游泳教育筹备工作;要充分利用校内游泳场地或校外社会资源组织开展学生游泳技能培训,或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游泳教育工作,并按照“学生能够在没有辅助的情况下独立游25米”为标准进行达标测试。

  通知明确,各校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培训。第一,校内培训:学校或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利用学校游泳池对学生进行游泳培训。第二,校外培训:学校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利用校外社会资源对学生进行游泳培训。第三,家长培训:家长自带学生到培训机构参加培训,或家长利用各种资源自行对学生进行游泳培训。

  各地各校要及时给通过达标测试考核合格的学生发放游泳合格证,考核必须由学校、培训机构、学生或家长三方签名(盖章)确认。各市县教育主管部门将对考核情况进行抽查复核,并每月将汇总表的纸质和电子版报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地各校报送的情况进行抽查。

责任编辑: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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