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评论| 4年被罚14次,如此公司将食品安全置于何地

  食品安全关乎千家万户,近年来,针对食品安全,我国也不断加强了监管和打击力度。5月21日,记者从省食药监局获悉,近期,三亚胜利时代商业城投资有限公司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拉皮等食品原料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调味品被罚款12000元,该公司自2014年以来已被处罚14次。》》》点击查看相关新闻

  短短4年,违法违规经营且被罚14次,数量之多令人咋舌!同时被处罚的还有海南旺毫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因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被罚50000元,该公司自2014年以来已被处罚7次。三亚福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且一年内累积三次违反食品法相关规定被罚款75000元,该公司自2014年以来已被处罚5次。

  短时间内被罚多次仍不知悔改,这样的企业貌似根本没有将监管部门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放在眼里,他们的底气何来?归根到底,这离不开违法经营带来的暴利冲动,罚款已然无法令其感到肉痛,对于法律法规丝毫没有敬畏之心!

  对于这些屡罚屡犯的企业,看来光靠罚款是不行的。其实,早在2017年1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监一司司长张靖表示,对于多次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企业,将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从严、从重处罚,以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可见,对于食品违法屡犯屡罚的行为,法律法规早已明确要从严从重处罚!

  而根据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一年内累计三次因为违反本法规定受到责令停业、吊销许可证以外处罚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可见,像三亚胜利时代商业城投资有限公司这样4年违法14次、三亚福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一年内累积三次违法的食品企业,真的就能只罚了事吗?

  如果说处罚是为了对违法行为起到震慑作用,那么4年内违法14次,无疑告诉我们,之前的13次处罚,并没有起到预期中的震慑作用。能够在4年内违法14次的企业,不知道将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权益置于何地?即使不是有意为之,说毫不在乎也不算过分吧。国家三申五令重视食品安全,地方职能部门一次次抽查惩处,都不能令其拉紧食品安全这根弦,这样的食品生产企业,真不能只是罚罚了事,还真应该好好查查了。(肖时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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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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