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四季华庭小区业主杨女士停放在小区的车辆被砸坏,物业公司找不到原因,只愿通过保险赔付90%修车费,要求业主出10%的费用。被媒体报道后,物业公司称报道有损物业形象,不再赔付任何修车费用。5月30日,记者再次来到该小区,就物业单方“毁约”,拒绝履行原先签约好的调解书中的承诺向物业咨询缘由,物业态度冷漠拒绝回答任何问题。海口市住建局表示将介入调解。(详见5月31日南海网)
从情理上看,物业本来是业主选聘来的管家,管家要为业主服务,属于服务和被服务的关系;从法律上说,业主停车,物业公司收费,已形成了一种合同关系。业主车辆被砸物业找不到原因却拒赔,于理于法都说不通。
笔者认为,无论何种关系,双方都应本着互谅互让的态度,本着解决问题的姿态,正视所存在的问题,多些换位思考,多考虑一下对方的感受与需求。或许在个别人看来,自己理亏,不光彩的事情是负面问题,在处理时习惯地抱着“捂盖子”态度,以维持所谓的“正面形象”。说白了,这是一种惧怕舆论监督的表现。要知道,盖子捂得越紧,舆论就越质疑,结果反而是“小事弄大”。媒体报道小区所存在问题,并不一定是曝光“丑闻”,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帮助物业发现问题和检验自身存在不足的途径。退一步说,即使是负面报道,只要主动接受,及时妥善应对舆情释放善意,与业主积极沟通解决,就能使“负面报道”最终变成正面宣传。不仅没有负面影响,而且更加提高物业形象,增强广大业主对物业的信心和希望。
尊重媒体的监督才能赢得媒体的尊重,善待媒体才能赢得媒体的善待。对待媒体的态度,对待业主的态度,这是一个思维方式和处理问题的具体体现和检验。所以,在这种共处状态中,希望四季华庭小区物业和相关负责人,能从中反思自己的不足,改变对舆论监督的看法,尽快解决杨女士的烦心事。(邢增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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