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鸣笛抓拍系统设备。海口交警供图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海口6月5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高鹏)南海网记者从海口交警了解到,为了加强机动车违法鸣笛的非现场执法力度,减少道路上违法鸣笛的现象与干扰,同时也给高考考生一个安静、舒适的考场环境,海口公安交警支队新增10套机动车违法鸣笛抓拍系统设备,并于6月7日正式投入使用。
据了解,新增10套机动车违法鸣笛抓拍系统设备具体点位如下:海府路与白龙南路路口,新大洲大道琼山中学高中部人行过街,滨涯路与金园路路口,海秀中路与侨中路路口,丘海大道与秀华路路口,秀英大道海波市场人行过街,人民大道与海甸二西路路口,琼州大道与高登东街路口,凤翔东路与中山南路路口,大同路与广场路路口。
原有20套机动车违法鸣笛抓拍系统设备点位如下:国兴大道—大英山西三路路口,人民大道海大东门路段,白水塘路与金福路交叉口,海口一中初中部转盘路段,丽晶路与港爱路交叉口,白龙南路与美舍路交叉口,海府路海口汽车东站路段,高登东街与中山南路交叉口,南海大道与豪苑路交叉口,龙昆南路与海德路交叉口,长堤路与龙华路交叉口,龙昆南路与凤翔西路交叉口,大同路万国大都会路段,滨海大道与长怡路交叉口,海府路老省委路段,秀华路省人民医院路段,龙华路龙华小学路段,人民大道与海甸五西路交叉口,滨海大道与世贸北路交叉口,海秀路汽车西站路段。
海口公安交警支队科技科民警吴学庚说,此次新增的违法鸣笛抓拍系统设备主要优先考虑安装在高考考场周边,该10套新增的设备投入使用后,结合原有的20套抓拍设备点位,将实现海南侨中高中部、市一中高中部、琼山中学高中部、海口实验中学高中部、农垦中学等考场周边实现基本覆盖。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海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4条的规定,机动车乱鸣喇叭将被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
责任编辑:张红霞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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