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区(港)建设进行时| 进出口货物通关实现一次查验一次放行

  编者按:4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宣布了一件大事 :党中央决定支持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支持海南逐步探索、稳步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海南省委迅速组织11个考察团分赴全国11个自由贸易试验区考察学习,并及时总结经验,以求充分借鉴,建设体现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国情、符合海南发展定位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融会贯通学经验,凝心聚力谋开放,南海网特别推出专栏“自贸区(港)专报”,及时报道海南探索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的进展,并集纳国内11个自贸区和国际自贸港的相关新闻,助力海南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

  《入/出境货物通关单》取消

  进出口货物通关实现一次查验一次放行

  海南日报海口6月5日讯 (记者杨艺华 通讯员杨刚)通关单这一名词彻底成为历史。5月29日海关总署下发公告,自6月1日起正式全面取消《入/出境货物通关单》(以下简称“通关单”),企业进出口报关过程中不再需要办理申领通关单。

  通关单原来是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主要涉及法定检验检疫的进出口商品。过去,若企业进口一批货物,且货物商品在国家法定检验检疫目录中,企业需分别向海关和检验检疫局申报进口,进口货物通过了检验检疫局查验后,检验检疫局会签发通关单,海关凭通关单,对企业进出口货物进行审单、征税、放行。

  据了解,关检融合后,进出口货物通关手续由海关统一办理,因此通关单已失去原有的职能和意义。通关单取消后,企业可通过“互联网+海关”及“单一窗口”平台向海关一次申报;商品检验检疫工作走海关内部程序,海关实现一次查验、一次放行。

  据海口海关监管通关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全面取消通关单是海关全面促进关检融合的实际举措,可简化企业申报、减少通关环节、加速货物放行,为守法企业提供通关便利、降低通关成本,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贸易便利化。在海南口岸,去年海口海关受理进出口报关单4.94万份,其中涉及通关单的占30.97%(1.53万份)。

责任编辑:张红霞
  • 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信公众号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博

    用微博扫一扫

海南时政

权威报道一网打尽 进入栏目
栏目推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技术服务 |  法律声明 |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1999-2025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9楼 电话:(86)0898-66810806  传真:0898-66810545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96612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nhwwljb@163.com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06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10828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琼字00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琼B2-2008008 广告经营许可证:460000100120 琼公网监备号:46010602000273号
南海网备案号 琼ICP备09005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