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海口6月6日消息(南海网记者任桐 姚少龙)6月6日晚,海口市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海口市支持总部经济发展若干政策》(下称《若干政策》)。《若干政策》在落户奖励方面明确,对新落户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给予一次性300万元奖励。
在落户奖励方面,《若干政策》规定:(一)对新落户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给予一次性300万元奖励。(二)对新落户的从事旅游业、现代服务业等第三产业的综合型(区域型)总部,承诺自注册成立之日起一年内形成地方财力贡献不低于2000万元,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三)对新落户的从事高新技术产业等第二产业的综合型(区域型)总部,承诺自注册成立之日起一年内形成地方财力贡献不低于3000万元,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奖励。(四)对新落户的从事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等第一产业的综合型(区域型)总部,承诺自注册成立之日起一年内形成地方财力贡献不低于1000万元,给予一次性300万元奖励。(五)对新落户的高成长型总部,承诺自注册成立之日起一年内形成地方财力贡献不低于800万元,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六)对新落户的国际组织(机构)地区总部,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在本市新设立分支机构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
责任编辑:曾令瑾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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