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印发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 涨声起警报就要响

  《海南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印发

  菜价一周连涨且均价涨幅超三成

  涨声起 警报就要响

  南国都市报6月11日讯(记者黄婷)为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机制,有效监测、及时控制和消除因突发事件引发的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满足人民日常基本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海南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根据《预案》,生活必需品零售价格连续上涨7天以上,周平均价格累计涨幅超过20%(蔬菜零售均价涨幅超过30%),并存在继续上涨的可能,或当地部分中小型生活必需品经营场所发生居民抢购、商品脱销等现象,事态将会持续,应当发布预警信息。

  预警级别

  一般(三级)黄色

  严重(二级)橙色

  特别严重(一级)红色

  定义

  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指肉类、禽类、蛋类、蔬菜、瓶装饮用水、方便食品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关系突变,在较大范围内导致价格大幅上涨或发生商品抢购、脱销等现象。

  一级市场异常波动是指全省一半以上市县的市场异常波动;

  二级市场异常波动是指两个以上市县或省会海口市的市场异常波动;

  三级市场异常波动是指一个市县范围的市场异常波动。

  应急

  《预案》指出,生活必需品零售价格连续上涨7天以上,周平均价格累计涨幅超过20%(蔬菜零售均价涨幅超过30%),在发布预警信息并采取先期处置后,市场的供求紧张状况仍持续发展,生活必需品零售价格连续上涨超过15天,周平均价格环比累计涨幅超过40%(蔬菜零售均价涨幅超过60%),并存在继续上涨的可能,或居民抢购、商品脱销等现象蔓延至当地主要的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及程序。

  处罚

  《预案》强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一)对应急处置中因玩忽职守、瞒报、缓报、谎报、漏报等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二)不按照有关规定和各级应急工作领导机构要求采取应急措施的;(三)截流、挪用、私分或变相私分市场应急资金、物资的;(四)对市场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其他行为。

责任编辑:谢军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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