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一95后青年贩毒获利300元 领刑11年7个月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儋州6月22日消息(南海网记者王全印 通讯员高琼芳)他1995年出生,2017年被抓捕时他还不满22岁。“花季的年纪,原本应该在大学的校园里深造,会有个不错的未来。”6月22日,谈起李某欢,儋州市人民法院法院的相关负责人说,小欢是儋州一个普通人家的孩子,2017年3月31日在一次贩卖毒品时被抓获羁押,在当天的交易中他非法获利300元,获刑11年7个月。

  “小欢,我是小婷,你还有‘粉’卖吗?” 2017年3月31日晚8时,李某欢接到李某婷的电话,称需要购买毒品MDMA(俗称“粉”),在接到电话后按照原先指定的地点,他来到那大镇解放北路某KTV附近,将1小包MDMA毒品贩卖给李某婷,得款人民币300元。

  其实,在李某欢携带前来进行交易毒品之前,儋州市公安局的公安民警早已接到群众的举报。早早的便在该KTV附近进行蹲守。“正当他们交易结束,准备离开交易现场时,公安民警如同神兵天降,将两人逮了个正着。”该负责人说,当晚,李某欢极力挣脱企图逃跑,却被民警死死地按倒在地。身上的7小包“粉”也在挣扎中掉落了出来。

  最终,现场民警从李某欢身上缴获毒品疑似物7小包以及毒品交易的300元赃款,从李某婷身上缴获毒品疑似物1小包。

  “随后,在现场审问中,李某欢交代,在他的住所还藏有毒品疑似物17小包。”该负责人说,经称量,李某婷被扣押的毒品疑似物1小包净重2.97克,李某欢被扣押的24小包毒品疑似物共净重65.21克。

  后来,经海南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鉴定,抽取送检的李某婷、李某欢被扣押的毒品疑似物,检出MDMA成份。

  “按照相关法律,李某欢向他人贩卖MDMA毒品1次,净重68.18克,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应当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儋州市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说。

  最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2岁的李某欢被以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7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责任编辑:肖秀燕
  • 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信公众号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博

    用微博扫一扫

原创报道

精彩海南 新闻早知道 进入栏目
栏目推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技术服务 |  法律声明 |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1999-2022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9楼 电话:(86)0898-66810806  传真:0898-66810545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96612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nhwwljb@163.com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06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10828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琼字00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琼B2-2008008 广告经营许可证:460000100120 琼公网监备号:46010602000273号
南海网备案号 琼ICP备09005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