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油品将进入“国六”阶段
相关工作方案今起公开征求意见
海南日报海口6月22日讯(记者周晓梦)今天,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和省商务厅联合发布《海南省提前推广使用国Ⅵ标准车用汽柴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这意味着我省油品即将进入“国六(国Ⅵ)”阶段。
按照方案初步工作目标要求,自2018年9月1日起,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供应、销售的汽油应符合《车用汽油》中的国Ⅵ标准且全年蒸汽压限值不大于60千帕,供应、销售的柴油应符合《车用柴油》中的国Ⅵ标准。停止供应、销售低于国Ⅵ标准车用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内河和江海直达船舶燃料油“三油并轨”。范围覆盖全省所有成品油批发、零售经营网点。
在全省行政区域内推广使用国Ⅵ标准车用汽柴油工作将分为两个阶段:今年5月1日-8月31日为前期准备阶段;今年9月1日零时起为全面运行阶段。征求意见稿全文可登录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官方网站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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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红霞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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