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学计划

  我省将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暑期专项行动

  消防安全教育纳入

  中小学教学计划

  海南日报海口7月7日讯 (记者陈蔚林 特约记者韩小雨 实习生叶润田)省教育厅、省公安消防总队日前联合印发通知,决定在7月10日至9月25日开展2018年消防安全教育暑期专项行动,增强广大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根据安排,暑假期间,各级教育部门、各中小学校要向全体学生布置暑期消防安全作业;各地教育、消防部门要将学生参与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纳入暑期校外社会实践内容。

  秋季学期开学前,各中小学要将消防安全教育内容纳入教学计划,明确消防安全教员,落实不少于4个课时的消防安全教育内容,免费发放学习教材。秋季学期开学后,各地教育、消防部门将指导各类学校开展“开学消防第一课”活动,不断强化学生消防安全意识。

责任编辑:张红霞
  • 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信公众号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博

    用微博扫一扫

海南文体

娱乐文体活色生鲜 进入栏目
栏目推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技术服务 |  法律声明 |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1999-2022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9楼 电话:(86)0898-66810806  传真:0898-66810545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96612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nhwwljb@163.com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06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10828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琼字00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琼B2-2008008 广告经营许可证:460000100120 琼公网监备号:46010602000273号
南海网备案号 琼ICP备09005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