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海口7月9日消息(南海网记者姜飞 通讯员王忆桃)南海网记者9日从海南省工商局获,该局上个月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措施,允许企业在名称中冠以“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贸区”字样,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目前已有28家企业以“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贸区”冠名。
据了解,近日,海南自贸区万宁临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在万宁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亿元,是海南省首个冠名“海南自贸区”的企业。文昌市第一家以“海南自贸区”冠名企业——海南自贸区小鲸档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功注册。此外,海口等地已有多家企业以“海南自贸区”冠名。
据了解,根据省工商局原规定,企业注册资本(金)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其名称登记可以申请冠以“海南”或“海南省”行政区划。目前,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原有行政区划的表述无法满足企业对使用“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贸区”区域表述的需求。
今年6月份,省工商局制定出台《第二批优化营商环境七条措施》,其中指出,申请注册登记注册资本(金)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企业名称时,除允许冠以“海南”“海南省”行政区划外,增加允许冠以“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贸区”的区域表述字样,以满足企业的选择需求,扩大海南自贸区的知名度。
责任编辑:肖秀燕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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