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发布房地产广告 海南恩祥新城有限公司被罚1万元
7月13日,记者从海口工商局了解到,今年5月上旬,海南恩祥新城实业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房屋预售证的情况下,违法发布房产广告受到海口工商部门处罚。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显示,海南恩祥新城有限公司因违法发布房地产广告被罚1万元。网络截图
据了解,今年5月8日,海口市工商局公平交易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执法人员根据省工商局移交的涉嫌违法广告线索,发现海南恩祥新城实业有限公司涉嫌违法发布“中国企业品牌500强恩祥地产再造梦想大城……”等内容的房地产广告,经报上级批准后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海南恩祥新城实业有限公司与XX公司签订广告发布合同,委托XX公司在海南某广播发布“恩祥新城为您半点报时:中国企业品牌500强恩祥地产再造梦想大城。北大附中、附小首入海南,落户恩祥新城……”等内容的恩祥新城房地产广告。
广告约定播出时间2018年4月15日-2018年4月24日。不过,执法人员发现,上述广告发布之前及发布期间,海南恩祥新城实业有限公司并没有取得恩祥新城房地产项目的房屋预售许可证。
今年5月23日,海口市工商局秀英分局向当事人送达海口市工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海工商处告[2018]105号)。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海口工商部门认定,海南恩祥新城实业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发布房地产广告的行为违反了我国《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5条:“凡下列情况的房地产,不得发布广告:(四)预售房地产,但未取得该项目预售许可证的”规定,属于违法发布广告的行为。
海口工商部门依据《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21条相关规定,除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处罚。
万宁处罚5家房企 天源地福房地产公司被责令停止预售
日前,海南省万宁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依法对海南天源地福房地产有限公司等5家违法违规企业作出处罚,以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整治,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海南天源地福房地产有限公司擅自销售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房,万宁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作出责令停止预售活动,没收违法所得5万元,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海南地恒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万宁分公司在已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未按规定在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万宁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手续,万宁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对该司给予警告,责令其立即整改,为购房人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手续,在完成整改前不予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延期或现房销售备案手续,不予开通商品房合同网签系统。
万宁中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已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未按规定在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万宁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手续,万宁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对该公司给予警告,责令其立即整改,为购房人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手续,在完成整改前不予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延期或现房销售备案手续,不予开通商品房合同网签系统。
海南邦赛实业有限公司在已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未按规定在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万宁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手续,万宁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对该公司给予警告,责令其立即整改,为购房人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手续,在完成整改前不予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延期或现房销售备案手续,不予开通商品房合同网签系统。
乐东百盛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万宁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对该司给予警告,责令停止销售,鉴于该司尚未在万宁市进行中介机构及经纪人员备案,该司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在万宁市办理中介机构及经纪人员备案。
琼海处罚3家房地产中介企业 1家被禁三年从事相关业务
记者7月11日从省住建厅获悉,为规范琼海市房地产交易秩序,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平稳发展,近日琼海市开展了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对三家违法违规房地产中介公司依法做出处理。
琼海嘉积春源房屋代租信息服务中心在为二手房交易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帮助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违反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处以罚款壹万元,鉴于该机构已注销且尚未在琼海市进行中介机构及经纪人员备案,该机构法定代表人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在琼海市办理经纪机构及经纪人员备案,三年内禁止在琼海市范围内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
琼海金辉煌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在为二手房交易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存在冒用交易当事人名义签订房屋交易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有关部门处以罚款壹万元,鉴于该公司尚未在琼海市进行中介机构及经纪人员备案,暂停该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琼海市市办理经纪机构及经纪人员备案;暂停该公司办理网上签约业务,限期三个月整改。
琼海市儒房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在为二手房交易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存在诱骗消费者交易、诱导购房人提供假社保规避限购政策等违法违规行为,鉴于该公司尚未在琼海市进行中介机构及经纪人员备案,暂停该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琼海市办理经纪机构及经纪人员备案;暂停该公司办理网上签约业务,限期三个月整改。
澄迈专项整治房产地市场 5家违规房地产企业中介机构被处罚
7月4日,记者从澄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澄迈县连日来开展了一系列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对5家房地产企业、中介机构做出处理。
澄迈迈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澄迈魁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海南金源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海南嘉时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均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销售商品房,违反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六款的规定处以警告,责令该4家企业限期改正,并分别罚款人民币3万元。
海南金源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715户个人违规委托非房地产经纪机构销售商品房,违反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八款的规定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罚款人民币3万元。
责任编辑:肖秀燕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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