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儋州7月20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王全印)为进一步积极回应群众的司法需求,多措并举扎实开展执行工作,7月20日下午,儋州市人民法院“保全+救助”保险服务合作协议签约仪式暨“郁金香郡”系列案件案款发放仪式在儋州法院举行。
儋州市人民法院“保全+救助”保险服务合作协议签约仪式暨“郁金香郡”系列案件案款发放仪式在儋州法院举行。南海网记者王全印 摄
“保全+救助”保险服务合作,助力解决执行难
为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儋州法院经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儋州支公司充分协商,形成了《“保全+救助保险服务合作协议》,合作开展诉讼保全保险和司法执行救助保险业务,助力解决执行难。
据介绍,在审判执行过程中,有些当事人为了逃避法律责任,故意转移财产、规避执行,导致胜诉当事人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果在诉讼之前对被告的财产进行控制,对于判决生效后的执行有很大帮助。但一些权利人因为经济原因,无法在诉讼前提供担保,未能控制被告的财产,造成判决生效后无财产可供之行的不利现状。
然而,诉讼保全责任保险刚好能解决此问题。在保险期间内,由申请人向法院提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如因申请错误致使被申请人遭受损失的,经法院判决后由被告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赔偿,通过发挥保险机制的杠杆作用,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得到真正落到实处。
儋州法院经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儋州支公司充分协商,形成了《“保全+救助保险服务合作协议》,合作开展诉讼保全保险和司法执行救助保险业务。南海网记者王全印 摄
在执行案件中,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医疗损害赔偿案件、追索劳动报酬案件、拖欠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案件、工伤赔偿案件等,这些案件的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被执行人无能力履行法院的生效裁判,经济困难的当事人需要通过执行司法救助才能保障基本生活。通过借助社会力量,由儋州法院和保险公司开展执行司法救助保险合作,利用金融保险机构的杠杆作用,放大司法救助效应,拓宽司法救助资金来源。
执结5125万元系列疑难案件,发放执行案款54万元
近日,儋州市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41件“郁金香郡”商品房合同纠纷系列案件,促使儋州瑞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履行案款5125万元,有力地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夏某新等41位当事人因“郁金香郡”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工程合同纠纷、债务纠纷、材料款纠纷等系列案将海南剑祥、剑松公司、杨某锋等诉至法院。被告未在履行期内履行义务,41位当事人分别申请强制执行。
儋州法院经调查,被执行人有权益在瑞洲房地产公司的“郁金香郡”项目上,但该项目的工程造价双方没有作出决算,法院无法对项目进行查封、拍卖。而后剑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杨某锋因欠薪罪被判入狱,案件面临无法执行的状态。
对此,儋州法院采取对新进来的股东(即新的瑞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一揽子解决所有案件5125万元标的额(几栋楼)的查封;为销售商品房的打款设立共管账户;建议分期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监督预售打款打入法院账户的履行情况。
41宗系列案件的执行案款共计5125万元已全部履行完毕。儋州法院现场为该系列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之一海南某公司发放执行案款54万元。南海网记者王全印 摄
经过多次协商会议,决定由儋州市住建局对项目进行双暂停,责令瑞洲房地产公司在未解决纠纷之前,停止施工及销售,促使新的瑞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位清偿债务,并承诺:为海南剑祥公司、海南剑松公司、杨志锋清偿5125万元案款并负担执行费用;提供“郁金香郡”项目一栋楼房(共103套,总面积为9496.94平方米)作担保供儋州法院查封;提供儋州瑞洲公司“郁金香郡”项目房产销售所得款的共管账户,儋州法院可直接进行扣划支付给申请执行人。
截止目前,41件“郁金香郡”商品房合同纠纷系列案件的执行案款共计5125万元已全部履行完毕,儋州法院现场为该系列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之一海南某公司发放执行案款54万元。
责任编辑:肖秀燕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南海网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南海网微信公众号
用微信扫一扫南海网微博
用微博扫一扫专题 | 文化中国行 海南专题
极狐阿尔法T5 首付3万起 3年10万免息 汽车新闻审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