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执法标准化让公众更信服

  “开车等红灯打电话,罚款50元扣2分,刷手机也被抓拍。”连日来,海口市交警部门发布的处罚决定,在市民中引起争议。多数车主认为此举存在积极意义,支持从严处罚,但也有一些车主认为,等红灯期间车辆并非行驶状态,且未妨碍道路安全,担心无意中接拿手机会被抓拍罚款。(8月4日《南国都市报》)

  开车不能打电话是人们的共识,对此,相关法律法规也予以了明确规定。海口市交警部门发布的处罚决定之所以在公众中引起争议,是因为公众对等红灯期间是否属于驾驶状态,以及等红灯期间接听电话是否属于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等尚存在分歧,不能达成共识。这种分歧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其中既有被处罚者的自我辩白,也不乏有人因利益分化而“屁股决定脑袋”,更多的则是人们对此事的固化认知是出于经验的类比总结,而非是以法律为依据的准确判断。

  实际上,法规中的驾驶是指车辆在道路上行驶的全过程,这自然也就包括了停车等红灯的状态。因而,从法律上讲,停车等红灯期间毫无疑问也属于驾驶状态。等红灯时,因处于随时要起步的状态,就更加要求驾驶人要集中精神,不能分散注意力。而驾驶员在等红灯时接打电话,就会分散注意力,使其不能集中精力观察周边环境,从而避免可能发生的事故。如果驾驶员注意力不集中或未能观察周边环境,就可能会因起步延迟而被后面的“急性子”追尾,因没有观察尚未穿过马路的非机动车和行人便匆忙起步也会导致事故发生……这些情况都时有发生,因而在停车等红灯期间接打电话等行为的确属于妨碍安全驾驶行为。可见,无论是从法律上来看,还是从现实情况来看,车主等红灯期间接打电话被处罚毫不“冤枉”。

  问题是,交警部门的执法能否标准化?比如说,针对不同主体在不同时间段、不同地段的违法行为及其类似违法行为,能否形成一个宽严适度又相对统一的执法标准,能否避免执法者在滥用自由裁量权的同时针对不同的具体情况不一概而论?这看似是对交警部门的苛刻要求,却是现实情况中不得不精细化、科学化厘定的执法标准。比如说出租车驾驶员使用对讲机是否属于接打电话,驾驶员使用车载蓝牙或蓝牙耳机接打电话是否同样需要被处罚,用手机查看操作导航软件是否属于玩手机,用车载多媒体查看操作导航软件又是否违规……现在车载系统越来越智能化,有的系统本身就包含手机全部功能,有的车载多媒体可以与手机同步,那么操作这些车载系统的时候,是算正常的驾驶操作,还是等同于玩手机?

  上述问题无论是在现实执法中偏向那边,都会引发新一轮的争议。这些问题中,有的是现实中已经存在的问题,有的是法律尚未界定的新问题,如果交警部门依据的执法标准不细化、不统一,就会在执法过程中导致不公,交警部门的处罚行为也会难以令公众信服,从而也会影响到交警部门的公信力。

  交通安全无小事,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从严处罚,有利于震慑驾驶员减少驾驶中的违法行为,从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对此,公众是积极欢迎的。执法亦无小事,交警部门执法依据的法律是否清楚,处罚依据的标准是否统一,在不同主体中执法是否公平等情况,影响到的不仅是广大驾驶员的权利,还有法律的权威,以及公众所关心的公平与正义。须知,法律法规体现的是人民的意志,维护的是人民的权利,相关部门只有在执法中以此为出发点,确定好执法的依据,界定好执法的范围,厘定好执法的标准,使法律的权威性与公正性相统一,才能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取得被执法人的认同与信服,使全社会形成守法的共识。(饶思锐)

责任编辑: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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