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出台措施:企业每吸纳一名贫困劳动力奖2000元

  海口出台措施促进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

  企业每吸纳一名贫困劳动力奖2000元

  南国都市报8月9日讯(记者 胡诚勇)近日,海口市出台关于贯彻落实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三部门《<关于落实九条特殊措施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大力促进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的通知>实施方案》(下称《方案》)。

  根据《方案》,海口将多渠道开发就业扶贫岗位扶持就业。对“十二五”以来确定的贫困村,按照每村不超过5个的数量,统筹开发就业扶贫特设岗位,优先安排转移就业困难、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零就业”贫团劳动力就业。

  做好外出务工奖励性补助和交通补助发放工作。对于连续外出务工6个月以上的海口市贫困劳动力,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的务工奖励。对于灵活就业累计满3个月(每个月至少20天)以上的海口市贫困劳动力,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的务工奖励。

  对企业及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进行奖励,每吸纳一名贫困劳动力就业,按2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同时,对在海口市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具有合法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农村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每成功介绍一名贫困家庭劳动力稳定就业一年以上的,给予500元的职业介绍补贴,职业介绍补贴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

  加强创业担保贷款扶持,给予自主创业的海口市贫困家庭劳动力创业担保贷款全额贴息扶持,最高限额10万元,贷款期限3年。

责任编辑:谢军辉
  • 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信公众号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博

    用微博扫一扫

海南时政

权威报道一网打尽 进入栏目
栏目推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技术服务 |  法律声明 |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1999-2022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9楼 电话:(86)0898-66810806  传真:0898-66810545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96612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nhwwljb@163.com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06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10828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琼字00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琼B2-2008008 广告经营许可证:460000100120 琼公网监备号:46010602000273号
南海网备案号 琼ICP备09005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