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海口8月17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胡丽齐)“出生证丢了。”“住的单位房,没有租赁证怎么办?”“之前不了解政策,居住证时间未足2年以上的时长怎么办?”“孩子小学素质报告书丢了怎么办?”……自海口市中小学新生报名工作启动以来,不少家长来电南海网和留言反映入学材料未齐全等情况,其中,关于“租赁证”“居住证”的咨询问题更是举不胜举。
针对网友、家长反映的情况,结合海口市2018年秋季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南海网记者通过梳理发现,海口中小学新生入学提交材料情况共4种,一是本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所需材料,二是本市主城区外围17个乡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所需材料,三是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学所需材料,四是港、澳、台胞、海外华侨华人适龄子女及外国籍适龄儿童、少年就读所需材料。
事实上,这4种提交材料的情况中也存在相同点,例如情况一、二、三、四均需要提交父、母及入学新生的居民户口簿,出生证(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或毕业证等学业证明),以及房产证(租赁证)等3项基本入学材料。
“每年政策里要求的材料也基本变化不是很大,家里有小孩要入学则需多留意每年招生方案里需要的材料,避免报名入学时因缺少材料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尤其是一些要求时长的材料。”海口市某中学招生工作相关负责人介绍,例如家长在租房子时要特别留意是否能办理租赁证,同时父母及孩子要及时办理居住证、交社保等。
据海口市2018年秋季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指出,报名材料需提交房产证(购房协议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区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需要注意的是,租赁证落款时间要求应为2016年8月31日前。同时,外来务工人员的,父、母及入学新生提供在海口本市2年以上居住证,其中,可与暂住证连续累计,从2018年8月向前推算。
另外,在社保等方面则要求,父母一方在海口本市工作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工资单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参加海口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在海口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连续1年以上的证明(从2018年8月向前推算)。
责任编辑:韩慧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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