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出台绿色产业园区投资优惠奖励政策

  琼中出台绿色产业园区投资优惠奖励政策

  海南日报营根8月20日电(记者郭畅 通讯员林学健)8月20日,海南日报记者从海南中部(琼中)绿色产业园区(以下简称产业园区)获悉,为进一步加快园区建设发展,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出台了《海南中部(琼中)绿色产业园区投资优惠奖励政策》,分别对产业、财税、人才引进制定优惠奖励规定,鼓励外来投资和吸引优秀人才。

  琼中对入驻产业园区的项目实际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可依据该企业的投资和产值情况获得奖励。对于投资强度在80万/亩以上(含80万/亩)的企业,可获得最高生产奖励强度不超过6万/亩作为企业发展资金;若企业在投产当年产出强度达到80万/亩以上(含80万/亩),可获得最高生产奖励强度不超过6万/亩作为企业发展资金。

  在产业园区内投资新办产业化项目龙头企业,被评为县级以上重点项目龙头企业的,除享受国家、省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外,对于投资额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以下,或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县财政一次性给予实际投资额2%或3%的奖励性补贴用于企业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此外,琼中还将不断加快产业园区转型升级,打造政策优惠、资源集约、低碳环保的现代绿色工业聚集区;推行“极简审批”“一站式办公”的服务模式,不断提升园区管理服务质量和水平。

责任编辑:谢军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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